电话:+086 123456
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公示环评文件下载_环评哥

塔河油田S77-S78井区奥陶系油藏2020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
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塔河油田S77-S78井区奥陶系油藏2020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类别:
B采矿业 -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B071石油开采 - 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地址:
项目总投资:
2857.6 万
项目环保投资:
242.5 万
环评审批编号:
新环审〔2021〕106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1-07-05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650105333187205N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4-22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5-21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50105333187205N
验收意见名称:
20241008164008732_验收意见——塔河油田S77-S78井区奥陶系油藏2020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1008164008400_塔河油田S77-S78井区奥陶系油藏2020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www.ehscare.com/project-16/2701.html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3-10-11
营业单位代码:
9165280071554911XG
营业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07
行业名称:
陆地石油开采
最终行业代码:
B711
最终行业名称:
B711-陆地石油开采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回注水处理设施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依托塔河油田一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运营后为无人值守站,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后为无人值守站,无生活污水产生。 验收监测期间,一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排口回注水中悬浮固体含量监测结果均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标准要求。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处理设施 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企业边界控制标准限值;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本项目运营期通过定期检查、检修设备、阀门,采取密闭集输措施降低烃类污染物的挥发;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方式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井场附近没有环境敏感目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企业边界控制标准限值;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井口装置、阀组撬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噪声污染防治,采取设备合理设计及选型、加装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区间为35dB~38dB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拟建工程运营期产生的油泥(砂)(HW08 071-001-08)属于危险废物,桶装收集后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油泥(砂),最终交由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污油泥,采取带罐作业,确保原油不落地,全部被回收,最终由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清管废渣经排污阀排出进行不落地系统处理后,最终交由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生态恢复措施以保持和维持施工期结束时采取的措施为主,同时需处理施工期遗留问题。 (1)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对于事故情况下造成的油外泄事故一要做好防护,二要及时控制扩散面积并回收外泄油。 (2)及时做好井场清理平整工作,岩屑池做到掩埋、填平、覆土、压实。 (3)井场、管线施工完毕,进行施工迹地的恢复和平整,管线两侧植被在自然状态下逐渐得到恢复。 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根据油田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以杜绝油田职工对野生动物的猎杀。定时巡查管线标志牌,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时,及时更换管线。 验收调查期间临时占地已恢复原有使用功能,井场钻井设施均已拆除,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采油、井下作业、集输等未见泥浆和落地油污染。 建设单位落实了以下防沙治沙措施: ①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井场平整,严禁随意堆置。 ②管沟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覆盖,并定期洒水抑尘。 ③管道工程区管沟回填后,进行严格的整治,对局部高差较大处,由铲运机铲运土方回填,开挖及回填时保证地面相对平整。 ④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开植被较丰富的区域。 针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建设单位进行以下措施:施工期间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线路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道路及随意行驶,由专人负责,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防井喷、防漏、固井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各站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2022年12月30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编制完成《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652800-2022-17-M;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已落实
相关项目

顺北油气田一区奥陶系油气藏2023年第一期侧钻项目(一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西北油田分公司顺中62斜井(勘探井)钻井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塔河油田二号联轻烃站硫磺回收系统隐患治理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采油三厂2023年第一期短半径侧钻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行业:B0711陆地石油开采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至朋友圈
↑微信扫上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