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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油田跃进区块奥陶系油藏YJ3-1XC井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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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塔河油田跃进区块奥陶系油藏YJ3-1XC井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类别:
B采矿业 -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B071石油开采 - 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地址:
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距沙雅县城约40km
项目总投资:
6206.18 万
项目环保投资:
236.9 万
环评审批编号:
新环审〔2022〕122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2-06-21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652801MA77YRUG7X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3-14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4-11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20506755099184A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418073623_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418073623_1、塔河油田跃进区块奥陶系油藏YJ3-1XC井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www.jshongyu.cn/news/yanshouxiangmu/taheyoutianyuejinqukuaiaotaoxiyoucangyj3_1xcjingqu2022nia
调试开始日期:
2023-12-01
调试结束日期:
2024-02-29
竣工日期:
2023-11-08
营业单位代码:
91650000742248144Q
营业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18
行业类别代码:
132
行业名称:
石油、页岩油开采
最终行业代码:
B711
最终行业名称:
陆地石油开采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保证生产操作平稳 各井场厂界的非甲烷总怪排放浓度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应排放控制要求;井场无组织排放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保证生产操作平稳 厂界内设1个监测点、厂界外上风向设1个监测点、下风向设3个监测点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机泵均集中布置在泵房内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机泵均集中布置在泵房内 厂界四周最大噪声处各设1个点,共4个点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运营期油藏采出水经YJ1X集中拉油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注入层平均空气渗透率>1.5μm2的要求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罐收集后运至西北油田分公司油田工程服务中心绿色环保工作站集中处理 油藏采出水经YJ1X集中拉油站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注入层平均空气渗透率>1.5μm2的要求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罐收集后运至顺北油气田环保站集中处理
2 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其中一开、二开上部为非磺化水基泥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须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二开下部为磺化水基泥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拉运至西北油田分公司油田工程服务中心绿色环保工作站的废液系统处理;三开、四开为油基泥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采用专用罐收集后拉运至西北油田分公司油田工程服务中心绿色环保工作站含油污泥处理系统处置;施工期机械设备废油密闭收集后委托具备危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依托租赁的生活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负责清运;运营期原油稳定装置底泥、拉油储罐清罐底泥、落地原油、废防渗膜等危险废物,须交由具备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废酸化压裂液,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专用罐拉运至西北油田分公司油田工程服务中心绿色环保工作站处置。拉油站值班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负责清运。 施工期: (1)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其中一开、二开的非磺化水基泥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合格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一开、二开的磺化泥浆、三开、四开的油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进行固液分离,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拉运至顺北油气田环保站处理。 (2)施工期机械设备废油、含油废弃物依托顺北油气田环保站处理。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负责清运,最终由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运营期: (1)原油稳定装置底泥和清罐底泥、落地油、废酸化压裂液依托顺北油气田环保站处理。 (2)油井作业产生的废防渗膜集中收集,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清运。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其中一开、二开上部为非磺化水基泥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须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二开下部为磺化水基泥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拉运至西北油田分公司油田工程服务中心绿色环保工作站的废液系统处理;三开、四开为油基泥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采用专用罐收集后拉运至西北油田分公司油田工程服务中心绿色环保工作站含油污泥处理系统处置;施工期机械设备废油密闭收集后委托具备危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依托租赁的生活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负责清运;运营期原油稳定装置底泥、拉油储罐清罐底泥、落地原油、废防渗膜等危险废物,须交由具备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废酸化压裂液,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专用罐拉运至西北油田分公司油田工程服务中心绿色环保工作站处置。拉油站值班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负责清运。 施工期: (1)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其中一开、二开的非磺化水基泥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合格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一开、二开的磺化泥浆、三开、四开的油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进行固液分离,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拉运至顺北油气田环保站处理。 (2)施工期机械设备废油、含油废弃物依托顺北油气田环保站处理。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负责清运,最终由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运营期: (1)原油稳定装置底泥和清罐底泥、落地油、废酸化压裂液依托顺北油气田环保站处理。 (2)油井作业产生的废防渗膜集中收集,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清运。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严格控制井场(集中拉油站)占地面积,对井场(集中拉油站)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井场(集中拉油站)在选址设计、施工作业时,应严格落实水土流失措施,尽量避开植被生长茂密区域,对无法避让而占毁的植被,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有关部门要求开展植被恢复工作;井场(集中拉油站)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开工前按有关要求办理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手续。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1)已办理征地相关手续。 (2)施工期间,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3)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已进行拦挡。 (4)严格控制集中拉油站占地面积,对集中拉油站地表进行砾石压盖。 (5)集中拉油站在选址设计、施工作业时,已严格落实水土流失措施,为避让天然林,将集中拉油站建立在井场外。 (6)集中拉油站开工前已按有关要求办理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手续。 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等相关要求,已严格落实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建设单位已制定防土地沙漠化恢复治理方案并实施。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占地范围内的胡杨林采取了围挡保护措施。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四厂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落实防井喷、防漏、固井等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各井场(集中拉油站)的环境保护工程,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 本次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西北油田分公司塔河油田采油三厂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52923-2021-196-L)中。 已落实防井喷、防漏、固井等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各井场(集中拉油站)的环境保护工程,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运营期作业期间井口四周区域均采取铺设HDPE防渗膜做重点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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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行业:B0711陆地石油开采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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