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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三厂2023年第一期短半径侧钻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
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采油三厂2023年第一期短半径侧钻项目
项目类别:
B采矿业 -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B071石油开采 - 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地址: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TK844CH2井位于塔河油田8区,TK1058CH井位于塔河油田托甫台区内
项目总投资:
2931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78 万
环评审批编号:
阿地环审〔2023〕568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3-09-14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652801MA77YRUG7X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3-14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4-11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20506755099184A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418084222_验收意见4、采油三厂2023年第一期短半径侧钻项目.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418084222_1、采油三厂2023年第一期短半径侧钻项目.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www.jshongyu.cn/news/yanshouxiangmu/caiyousanchang2023niandiyiqiduanbanjingcezuanxiangmujungo
调试开始日期:
2023-12-01
调试结束日期:
2024-02-29
竣工日期:
2023-10-30
营业单位代码:
91650000742248144Q
营业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18
行业类别代码:
132
行业名称:
石油、页岩油开采
最终行业代码:
B711
最终行业名称:
陆地石油开采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保证生产操作平稳 各井场厂界的非甲烷总怪排放浓度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应排放控制要求;井场无组织排放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保证生产操作平稳 厂界内设1个监测点、厂界外上风向设1个监测点、下风向设3个监测点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机泵均集中布置在泵房内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机泵均集中布置在泵房内 厂界四周最大噪声处各设1个点,共4个点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三号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层。 ②井下作业废水自带回收罐回收作业废水,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处理达标回注。 ①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三号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层。 ②井下作业废水自带回收罐回收作业废水,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处理达标回注。验收期间,暂未产生。
2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施工期膨润土体系泥浆及聚磺体系泥浆在井口采用随钻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固相钻井岩屑分离后,膨润土体系钻井岩屑在岩屑池暂存,干化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表1综合利用污染限值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聚磺体系钻井岩屑经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就地无害化处理,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的相关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废洗井液采用专用罐回收后送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废液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要求后回注油层。落地原油100%回收。废弃油基泥浆、废弃油基岩屑在储罐集中储存后拉运至塔河油田污油泥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含油废物、烧碱废包装袋、废防渗材料、清管废渣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8-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处置。 施工期:TK1058CH废弃磺化水基泥浆、废弃磺化水基岩屑和TK844CH2废弃油基泥浆、废弃油基岩屑在储罐集中储存后拉运至拜城环保分公司水基泥浆处理站不落地系统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压滤废液拉运至西北油田塔河绿色环保工作站。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综合利用;本项目未使用酸化压裂工艺,无酸化压裂废水产生;含油废物、烧碱废包装袋、废防渗材料、清管废渣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运;生活垃圾由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清运,最终由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洗井液由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无害化处理,落地油、清管废渣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本项目自建成运行至今还未进行过检修、清管,故本项目至验收期间无落地油、废洗井液、清管废渣产生。后续如有产生,委托上述单位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废防渗材料由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本项目自建成运行至今还未进行过检修、清管,故本项目至验收期间无废防渗材料产生。后续如有产生,委托上述单位处理。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施工期膨润土体系泥浆及聚磺体系泥浆在井口采用随钻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固相钻井岩屑分离后,膨润土体系钻井岩屑在岩屑池暂存,干化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表1综合利用污染限值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聚磺体系钻井岩屑经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就地无害化处理,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的相关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废洗井液采用专用罐回收后送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废液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要求后回注油层。落地原油100%回收。废弃油基泥浆、废弃油基岩屑在储罐集中储存后拉运至塔河油田污油泥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含油废物、烧碱废包装袋、废防渗材料、清管废渣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8-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处置。 施工期:TK1058CH废弃磺化水基泥浆、废弃磺化水基岩屑和TK844CH2废弃油基泥浆、废弃油基岩屑在储罐集中储存后拉运至拜城环保分公司水基泥浆处理站不落地系统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压滤废液拉运至西北油田塔河绿色环保工作站。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综合利用;本项目未使用酸化压裂工艺,无酸化压裂废水产生;含油废物、烧碱废包装袋、废防渗材料、清管废渣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运;生活垃圾由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清运,最终由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洗井液由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无害化处理,落地油、清管废渣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本项目自建成运行至今还未进行过检修、清管,故本项目至验收期间无落地油、废洗井液、清管废渣产生。后续如有产生,委托上述单位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废防渗材料由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本项目自建成运行至今还未进行过检修、清管,故本项目至验收期间无废防渗材料产生。后续如有产生,委托上述单位处理。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面积,禁止在施工场地外随意行车、乱碾乱压,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管理工作,严控施工边界范围,以降低对地表的扰动破坏,对场地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面积,禁止在施工场地外随意行车、乱碾乱压,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管理工作,严控施工边界范围,以降低对地表的扰动破坏,对场地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将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三厂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并加强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完善环境保护措施。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本次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西北油田分公司塔河油田采油三厂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52923-2021-196-L)中,采油三厂已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生污染事故时有足够的能力处理事故。运营期作业期间井口四周区域均采取铺设HDPE防渗膜做重点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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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行业:B0711陆地石油开采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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