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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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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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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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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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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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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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钻井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规划施工红线范围内,有效管理施工车辆行驶范围,禁止随意扩大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对地表植被及土壤碾压、扰动破坏生态环境; 2、对于钻井施工结束拆除钢制泥浆槽、柴油罐区基础、旱厕时,要进行回填、地面平整,回填种植土,进行绿化植被恢复,与原地貌保持一致。 3、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活动控制在占地范围内,临时占地剥离表层熟土。施工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表土及植被,补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废水、固体废物进行严格管理,统一处理或回收,不得随意抛撒,防治污染土壤 | 1、施工过程中,施工营地设有隔离带,施车辆按照路线行驶,工活动控制在占地范围内,未新增临时占地。 2、施工结束后对拆除钢制泥浆槽、柴油罐区基础、旱厕时进行了表层土分层回填对顶层覆盖种植土层25mm。临时占用的耕地已经复耕。 3、施工前,剥离临时占地表层熟土,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表层土,临时占地已经平整且复耕,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补偿。采油八厂对永久占地进行了补偿。安全环保部存档补偿编号为180150390020191200053。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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