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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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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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保证生产操作平稳 | 各井场厂界的非甲烷总怪排放浓度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应排放控制要求;井场无组织排放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 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保证生产操作平稳 | 厂界内设1个监测点、厂界外上风向设1个监测点、下风向设3个监测点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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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泵均集中布置在泵房内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机泵均集中布置在泵房内 | 厂界四周最大噪声处各设1个点,共4个点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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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营期的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三号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指标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用罐车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 运营期采出水:根据塔河油田三号联合站出水水质检测报告,运营期采出水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的有关标准后回注油层。 井下作业废水:截至验收期间,暂无井下作业废水产生。后续如有产生,用罐车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 |
2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方全部回填至挖方处或回填至周边低洼场地;钻井期岩屑随磺化水基泥浆、钻井废水一同采用不落地技术在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的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废机油等现场收集,规范贮存于现场危废暂存间内,依托有资质转运及处置单位定期转移、合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拉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油泥(砂)、含油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公司处理;落地油100%回收,回收后的落地原油拉运至联合站卸油罐,进入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施工期产生的土方全部回填至挖方处或回填至周边低洼场地;TP136CH钻井期非磺化水基泥浆、TP234XCH钻井期磺化水基泥浆随岩屑、钻井废水一同采用不落地技术处置,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后,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的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TP184CH废弃磺化水基泥浆随岩屑在储罐集中储存后拉运至拜城环保分公司水基泥浆处理站不落地系统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压滤废液拉运至西北油田塔河绿色环保工作站。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综合利用;废机油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清运,最终由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运。 运营期产生的油泥(砂)、含油废物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本项目自建成运行至今还未进行过检修、清管,故本项目至验收期间无油泥(砂)、含油废物产生。后续如有产生,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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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方全部回填至挖方处或回填至周边低洼场地;钻井期岩屑随磺化水基泥浆、钻井废水一同采用不落地技术在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的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废机油等现场收集,规范贮存于现场危废暂存间内,依托有资质转运及处置单位定期转移、合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拉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油泥(砂)、含油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公司处理;落地油100%回收,回收后的落地原油拉运至联合站卸油罐,进入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施工期产生的土方全部回填至挖方处或回填至周边低洼场地;TP136CH钻井期非磺化水基泥浆、TP234XCH钻井期磺化水基泥浆随岩屑、钻井废水一同采用不落地技术处置,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后,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的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TP184CH废弃磺化水基泥浆随岩屑在储罐集中储存后拉运至拜城环保分公司水基泥浆处理站不落地系统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压滤废液拉运至西北油田塔河绿色环保工作站。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综合利用;废机油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清运,最终由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运。 运营期产生的油泥(砂)、含油废物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本项目自建成运行至今还未进行过检修、清管,故本项目至验收期间无油泥(砂)、含油废物产生。后续如有产生,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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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护项目区域荒漠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保护土壤环境质量,做好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持工作,防止土壤沙化,使项目区现有生态环境不因本工程的建设受到破坏。 | 施工期间,保护项目区域荒漠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保护土壤环境质量,做好了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持工作,防止土壤沙化,使项目区现有生态环境不因本工程的建设受到破坏。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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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对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风险评价,做好单位应急预案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并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 本次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西北油田分公司塔河油田采油三厂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52923-2021-196-L)中,采油三厂已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生污染事故时有足够的能力处理事故。运营期作业期间井口四周区域均采取铺设HDPE防渗膜做重点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