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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三厂2022第二期短半径侧钻项目(TK1078CH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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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采油三厂2022第二期短半径侧钻项目(TK1078CH井)
项目类别:
B采矿业 -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B071石油开采 - 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塔里木乡境内
项目总投资:
1172.89 万
项目环保投资:
35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阿地环审〔2022〕185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2-04-21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650105333187205N
验收开始日期:
2023-01-16
验收结束日期:
2023-02-03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50105333187205N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902122602059_采油三厂2022年第二期短半径侧钻项目(TK1078CH井)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02122602195_采油三厂2022年第二期短半径侧钻项目(TK1078CH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hscare.com/project-16/2054.html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2-04-23
营业单位代码:
91650000742248144Q
营业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07
行业名称:
陆地石油开采
最终行业代码:
B711
最终行业名称:
陆地石油开采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TK1078CH井边界非甲烷总烃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企业边界控制标准限值。 施工期废气主要有:地表开挖产生的扬尘等。采取洒水抑尘、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等措施降低了施工期的大气污染。大气污染主要为钻井场柴油机燃油产生的废气。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的柴油等措施,减轻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企业边界控制标准限值。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TK1078CH井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源分别为钻机、泥浆泵、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声压级一般在75~105dB(A)。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影响时间较短,施工噪声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采取选择低噪音设备、施工机具定期检查维修、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控制车辆速度等措施降低了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TK1078CH井厂界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应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按设计及规划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作业,减少土壤扰动。 (2)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按规定的道路行驶,减少对土壤的碾压,减少碾压造成的土壤紧实度增加及养分流失。 (3)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抛洒,应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4)项目区处于风蚀区,需要严格采取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完毕后通过对临时占地采取土地平整和防沙治沙措施,地表基本可免受水土流失。 综上,本工程建设期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批复: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 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土方回填至挖方处或回填至周边低洼场地,并压实平整。运营期产生的油泥(砂)、废机油委托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回收后的落地原油拉运至联合站卸油罐,进入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 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渣、钻井岩屑、泥浆、落地油、含油废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项目井场进行建设过程中,无废弃土方量。 (2)钻井过程中,岩石经钻头和泥浆的研磨而破碎成岩屑,并经泥浆携带至地面,进入不落地处理系统。 (3)钻井期磺化水基泥浆随岩屑、钻井废水一同采用不落地技术处置,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后,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拉运至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4)本工程施工期间后可能产生少量原油,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定,落地油要求100%回收,并且采取了严格的防控措施,所以未产生落地油。含油废物主要为现场简单维修设备产生的废机油等单口井产生量为0.5t,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新疆德智信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施工期钻井工程施工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4t,施工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西南油服公司)拉运至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选线及占地应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尽量减少对其他自然植被的践踏破坏;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管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根据地形条件施工,减少挖填作业量。做好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 本工程地面工程施工作业包括场地平整,施工作业直接破坏了地表植被,造成了土壤扰动等生态影响。 项目原井场占地面积为3915m2,本次新建新增占地1916m2,新建后总占地面积为5831m2,本项目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均恢复原有使用功能。项目新增占地类型为农田,主要种植棉花。 验收调查期间临时占地已恢复原有使用功能,井场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对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风险评价,做好单位应急预案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并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工程执行了井喷防范措施、站场事故的防范措施、管道综合风险防范措施等风险防范措施。 2021年12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制定并颁布了《采油三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12月28日由库车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完成,备案编号:652923-2021-196-L;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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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行业:B0711陆地石油开采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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