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无组织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施工期制定各项环保制度,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测试期间放喷废气通过燃烧后进行排放 |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TK4120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钻井及试油期间,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且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TK4120井场周界外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钻井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非磺化水基泥浆废弃物,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可用于铺垫油区内的铺垫井场、道路,不得用于填充自然坑洼;磺化水基泥浆废弃物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生活垃圾池填埋处置。 | 项目使用泥浆为膨润土体系泥浆、聚磺体系泥浆,泥浆在井口采用“不落地系统”处理后,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不产生废泥浆;钻井水基泥浆及岩屑经随钻不落地收集系统收集后,按照《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的相关要求,由油田工程服务中心负责清运,在油田区域内统一调用于铺垫井场及道路;井场和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垃圾收集箱暂存,由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负责拉运及处置;根据西北油田分公司要求,施工单位在钻井及试油放喷过程中,采用原油回收罐,施工车带罐作业,做到原油不落地。同时对油品储罐等设备下方安装接油的托盘。钻井期间产生的含油废物采用钢制铁桶收集,交由轮台塔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