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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永进3-斜1、永进3-平2两口探井项目(一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乌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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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永进3-斜1、永进3-平2两口探井项目(一期)
项目类别:
B采矿业 -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B071石油开采 - 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地址:
新湖农场试验站三连西南方向4.5km
项目总投资:
62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68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师市环函〔2020〕26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0-07-10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650105333187205N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2-08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3-12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50105333187205N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628154428619_永进3-斜1、永进3-平2两口探井项目(一期).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628154428239_永进3-斜1、永进3-平2两口探井项目(一期).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lof.sinopec.com/slof/csr/hjbh/20240221/news_20240221_639429839082.shtml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3-08-25
营业单位代码:
91654200333133020Q
营业单位名称: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07
行业名称:
陆地石油开采
最终行业代码:
B711
最终行业名称:
陆地石油开采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周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柴油发电机安装隔振垫,钻机、振动筛安装隔振垫,钻井泵加装弹性垫料;运输车辆沿固定路线行驶,尽量减少鸣笛;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施工机械,以防止局部声级过高;尽量使用对讲机等现代通讯设备,按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减少人为噪声。 监测结果: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永进3-斜1井场周界外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厂界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措施,一开、二开使用水基泥浆钻井液产生的岩屑经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后,用于铺路、铺垫井场;三开使用合成基钻井液产生的钻井岩屑为HWO8含油危废(废物代码:071-002-08),直接收集入密封原料桶中,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妥善处理。钻井期和试油期可能会产生落地原油和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251-001-08)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有关处置规定,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1)钻井期间产生的水基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分离”处理后,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不产生废泥浆。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一开、二开、三开导眼段钻井固废拉运至新疆众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三开采用合成基钻井液体系,产生的油基泥浆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由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拉运至新疆锦恒利废矿物油处置有限公司处理。(2)生活垃圾集中在生活垃圾收集箱内,定期拉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3)钻井期间产生的废齿轮油、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含油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拉运至新疆锦恒利废矿物油处置有限公司处理。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生态保护,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减缓和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严禁在农田区设置生活营地,有效控制和减少地表扰动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减少项目建设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1)土地征用及补偿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开工建设,工程结束后,对生态进行恢复;已落实。(2)工程占地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控制在工程规划占地范围之内,无破坏占地范围外的自然植被现象;已落实。(3)各类池体修建按照设计施工,无超挖现象;已落实。(4)工程弃土用于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中避免长时间堆放,堆放时减小了堆放坡度;已落实。(5)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加强环保意识,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防治环境风险和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并发布了《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7月18日完成修编,经第六师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652324-2023-013-L。自项目运营以来,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已落实
相关项目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B0711陆地石油开采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乌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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