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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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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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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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 钻井期噪声主要为钻井作业及道路建设等,施工期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有效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钱 1-浅 1 井厂界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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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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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井场和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克拉玛依龙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运处置;钻井期间废齿轮油、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含油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新疆聚力环保科技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本项目钻井过程中均采用水基泥浆,废弃泥浆连同钻井岩屑一同进入随钻不落地处理系统处理成泥饼,由克拉玛依前山鑫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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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设计方面,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修建进井路的施工作业带宽度与井场临时占地面积。区域施工现场尽量适时洒水,减少扬尘,施工使用的粉状材料,运输、堆放时应有遮盖,防止扬尘落地影响附近植被的生长。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工程建设完成后,对施工场地的废渣及一切废弃物资、设备应及时清理,对工地、料场、取土等地方,使用后应立即恢复原状,并及时进行人工干预恢复植被,以维持原有生态环境。禁止破坏施工作业外的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恢复期),对工程征占范围内的植被进行自然恢复,恢复后的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区域范围内同类型土地植被覆盖率。本工程钻井、施工前,应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 | 本工程临时占地面积为 5267m 2,施工结束后,钻井临时设施均已拆除,各类临时占地均进行了清理平整,实际占地面积不超过环评预测占地面积。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采取了临时用地补偿等措施。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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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根据钻井工程特点和经验,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2023年7月18日,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并颁布了《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7月18日在昌吉回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652324-2023-013-L。已制定新春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编制成册;配置健全的消防设施;对于阀门、压力容器等隐患设备定期巡检,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自工程运营以来,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