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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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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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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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本项目钻井期噪声主要产生于钻井作业及道路建设等施工活动中。其噪声源主要包括钻井中的柴油发电机、柴油机及钻井设备,以及建设中的挖土机、推土机、轮式装载车、电焊机等。 在钻井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有效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且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钻井期间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永进3-斜2井厂界外四周两天昼间、夜间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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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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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等措施,使用水基钻井液产生的钻井岩屑经不落地收集系统处理后,钻井固体废物经检测,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后,用于油田区域范围内铺设井路、铺垫井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新湖总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钻井泥浆岩屑、生活垃圾、废油及含油废物等。本项目钻井过程中均采用水基泥浆,废弃泥浆连同钻井岩屑一同进入随钻不落地处理系统处理成泥饼,由山东奥友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苏分公司定期清运无害化处置;井场和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新疆熙祥运输有限公司清运处置;钻井期间废齿轮油、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含油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新疆锦恒利废矿物油处置有限公司清运,规范化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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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生态保护,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减缓和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严禁在农田区设置生活营地,有效控制和减少地表扰动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减少项目建设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为:施工占地及施工过程中对土壤、动植物、水土流失的影响。根据施工期资料及监理报告,本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施工过程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了占地面积,施工作业区域严格控制在临时占地范围内;施工期施工作业面积均未超过环评及批复规定的面积,未随意扩大临时占地。合理安排了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做到了工序紧凑、有序,以缩短工期,减少进入土壤和生态系统的污染物量,目前施工迹地已恢复,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了清理、平整,以减少水土流失及利于植被的自然恢复。(2)根据现场勘查及施工期资料,本项目施工前向已取得相关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3)按照职工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了健康安全环保培训,加强了员工环保意识,车辆按固定线路行驶,未随意开设便道,确保了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施工期间未出现滥砍滥伐、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4)严格界定施工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道路作业带宽度控制在7m内,减少对地表的碾压。(5)临时占地已回填平整,临时占地植被自然恢复中。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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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防治环境风险和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根据钻井工程特点和经验,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2023年7月18日,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并颁布了《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7月18日在昌吉回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652324-2023-013-L。已制定新春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编制成册;配置健全的消防设施;对于阀门、压力容器等隐患设备定期巡检,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自项目运营以来,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