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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南油田葡333区块扶余油层补充水平井产能建设地面工程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大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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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金辉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周传君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葡南油田葡333区块扶余油层补充水平井产能建设地面工程
项目类别:
B采矿业 -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B071石油开采 - 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地址:
太阳升镇境内
项目总投资:
193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953.4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庆环审〔2022〕137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2-06-28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230607057448623P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9-05
验收结束日期:
2024-10-09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230600556149118N
验收意见名称:
20241010081910271_附件2-葡南油田葡333区块扶余油层补充水平井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1010081910276_附件1-葡南油田葡333区块扶余油层补充水平井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www.dqhjbh.com/nd.jsp?id=1452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4-07-10
营业单位代码:
91230607716675409L
营业单位名称: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07
行业名称:
陆地石油开采
最终行业代码:
B711
最终行业名称:
B711-陆地石油开采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葡三联含油污水处理站 《大庆油田地面工程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要求 依托 葡三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石油类浓度为0.66-1.52mg/L,悬浮固体含量为2-3mg/L,颗粒直径中值1μm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即“含油量≤10mg/L、悬浮固体含量≤5mg/L、悬浮物颗粒直径中值≤2μm”标准 达标
2 葡四联含油污水处理站 《大庆油田地面工程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要求 依托 葡四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石油类浓度为0.67-1.98mg/L,悬浮固体含量为2-3mg/L,颗粒直径中值1μm,均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即“含油量≤10mg/L、悬浮固体含量≤5mg/L、悬浮物颗粒直径中值≤2μm”标准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葡四联转油站加热装置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依托 葡四联转油站加热炉燃烧烟气中NOx的排放浓度为67-82mg/m3、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6.8-8.9mg/m3、SO2排放浓度为5-10mg/m3、烟气黑度(级)<1,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要求 达标
2 葡三联合站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依托 葡三联脱水站加热炉烟气中NOx的排放浓度为64-82mg/m3、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7.5-9.0mg/m3,SO2排放浓度为5-10mg/m3,烟气黑度(级)<1;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抽油机减震基础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抽油机安装减震基础 运营期井场运营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达到噪声排放标准 达标
2 依托场站机泵减震基础、隔声门窗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葡四联转油站、葡三联合站内机泵均设置减震基础,并安置在具有隔声门窗室内 葡四联转油站、葡三联合站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柴油罐区、危废暂存间、防喷池采取重点防渗,场地夯实,铺设2mm厚防渗土工布进行防渗处理,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要求。泥浆循环罐区、钢制泥浆槽、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动力房、材料房、一般固废暂存间属于一般防渗区,场地夯实,铺设1.5mm厚防渗土工布进行防渗处理,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要求。井控房、值班室等区域为简单防渗,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处理。布设3口跟踪监测井定期监测,确保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 临时旱厕采取一般防渗,防渗层铺设1.5mm髙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构。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要求 经调查,本项目落实了报告中提到的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的分区防渗措施要求,对井场永久占地进行了夯实。 钻机作业区、柴油罐区、泥浆循环罐区、钻井液材料房、危险废物贮存点、钢制泥浆槽、泥浆接收罐车停靠区场地夯实、动力房、压裂试油设备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铺设2.0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为1.0×10-13cm/s),同时钻井井场设置20cm高围堰,防渗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0×10-7cm/s要求; 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其他材料房设置为一般防渗区,设置了1.5mm厚渗透系数为1.0×10-13cm/s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构筑防渗层;每座井场设置了防渗旱厕1座,容积约12m3(4m×3m×1m),底部及四周夯实,铺设了1.5mm厚渗透系数为1.0×10-13cm/s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构筑防渗层,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要求 已落实
2 集油管线采取重点防渗,管线采用无缝钢管、管道设计壁厚的腐蚀余量不小于2mm或采用管道内防腐、管道的外防腐等级应采用特加强级、管道的连接方式釆用焊接。井场作业时采取重点防渗,防渗层铺设高密度聚乙烯(HDPE)人工防渗布。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采取简单防渗,地面夯实碾压平整。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中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作业时必须保证含油污泥不落地,具备条件的井场应铺设防渗布并设置钢制污油回收槽,暂不具备条件的井场应铺设防渗布。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依托村屯水井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即在地下水流向上游马家窑屯王家水井(葡333-扶平3东侧0.9km)设置背景监测井,英格吉屯李家水井(葡扶168-332西南侧2.4km)、农造地屯承压水井(葡扶168-332南侧1.8km)、哈拉海屯张家水井(葡扶163-更342东侧3.1km)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地下集输管道采用了防腐钢管,壁厚腐蚀余量大于2mm,管道的连接方式采用焊接;定期对管道腐蚀情况及壁厚进行检测,对管道及井口的压力进行实时监控。 油井作业时,占地内铺设2.0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井场内设置钢制污油回收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 油水井场采取简单防渗,地面进行平整夯实处理,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简单防渗区要求。 运营期,地下水布设4口跟踪检测井: 马家窑散户(区块上游,124.588109°,45.871123°)布设1个潜水背景值监测水井,在英格吉屯(区块侧向,124.534119°,45.838465°)布设1个潜水跟踪监测水井,在哈拉海屯(区块下游124.559522°,45.842100°)布设1个潜水跟踪监测水井,在农造地屯(区块下游,124.515509°,45.860942°)布设1个承压水跟踪监测水井。 本次验收在2024年8月22日-23日对跟踪监测井水质进行了监测,以后会在每半年进行1次跟踪监测。土壤布设了2个跟踪监测点,本次验收于2024年8月22日对土壤跟踪监测点进行了环境监测,以后会在每年进行1次跟踪监测。 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水经葡三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营运期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可能较小。 符合环评提出的要求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废水基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和废射孔液经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产生的废水由罐车拉运至葡四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废弃油基泥浆(废含油岩屑、废含油射孔液)属于危险废物(HW08),暂存在井场防渗泥浆槽,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KOH包装袋、含油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49),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膨润土、纯碱、超细碳酸钙等废包装袋、非含油防渗布、封井建筑垃圾等属于一般固废,拉运至第七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各井场生活垃圾存放点,运至大庆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处理。 废过硫酸钾包装袋(HW49)、含油废防渗布(HW08)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焊渣、废弃土工膜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拉运至第七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附近垃圾点,由环卫工人运至大同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 (1)直井钻井产生的水基钻井废水、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不含油),经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进行无害化处理,固相(泥饼)拉运至黑龙江省大庆洁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即运输二公司泥浆处理三站(七厂))泥饼暂存区暂存,签订协议综合利用,用于油田铺路、铺垫井场。 水平井一开、二开产生的水基钻井废水、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钻井岩屑拉运至黑龙江省大庆洁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即运输二公司泥浆处理三站(七厂))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处理后泥饼达标后,签订协议综合利用,用于油田铺路、铺垫井场。 (3)水平井三开产生的油基钻井废水、废弃油基钻井泥浆、油基钻井岩屑、废射孔液(含油)经油基泥浆接收罐车接收,委托黑龙江迈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后脱油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限值要求后,用作垫井场和通井路。 (4)封井建筑垃圾拉运至大同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填埋。 (5)含油废防渗布委托大庆市庆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处置。 (6)膨润土等包装袋、非含油防渗布由钻井队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7)管道施工废料送至采油七厂工业固废填埋场无害化处理,采油七厂工业固废填埋场接收记录见图6-2。 (8)本项目未产生KOH、过硫酸钾废包装袋。 符合环评提出的要求 已落实
2 落地油、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统一收集送葡萄花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后,送至大庆油田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七厂污泥处理站深度处理,处理后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E23/T3104-2022)标准要求后,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旋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含油废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08),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落地油拉运至葡萄花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置后,委托大庆市庆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含油废防渗布委托大庆市庆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回收利用;依托场站定期清罐产生的油泥(砂)统一收集,拉运至葡萄花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置后,委托大庆市庆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后污泥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3104-2022)标准限值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尽量减少占地面积,规范行车路线及施工人员行为,禁止碾压和破坏临时占地外地表植被,缩短临时占地时间,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植被。 埋设输油管线时,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不起土坝)进行。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护土地资源,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加强管理,划定施工活动范围,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之外的植被,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路基边坡采取种草措施护坡固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 (1)制定了施工防范预案,钻井施工多数选在了秋冬季,施工人员在井场范围工作,运输车辆在井排路行驶,没有碾压周围植被; (2)井场占地遵守了《大庆油田开发建设用地标准》规定,其中葡扶162-更372、葡扶161-更362合建为1座丛式平台,减少了占地面积,根据现场走访,本项目临时占用的草地植被、耕地农作物恢复良好。 (3)施工期能够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关管道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了对地表植被的碾压。 (4)施工时采用了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方式。 (5)本项目施工时制定了表土剥离方案,其中井场、道路永久占地剥离表土30cm,堆放在井场临时表土堆放处,加盖苫布,待施工结束后,及时用于周围土壤治理,临时占地铺设管排不进行表土剥离。 管道剥离表土堆放在管道置土带的表土存放区域,管道施工结束后,采用分层回填压实,按生、熟土顺序填放。 (6)恢复了被破坏的地表形态,平整井场、管线临时占地的作业现场,调查阶段部分井场草地植被正在恢复,可见施工期对生态影响可控 已落实
2 严格控制油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井下作业施工中缩小影响范围,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空间上、时间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油井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的外排量,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加强管理,减少落地油在清理和运输过程跑冒滴漏的量,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处理后油水回收。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和现场走访调查,建设单位能够加强对井下作业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了占地标准,规范了行车路线,施工过程中人员、车辆能够充分利用已有的道路,能够杜绝“粗犷作业,野蛮碾压”,没有对井场永久占地外地表植被进行破坏。作业时敷设防渗布,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井场污油。加强科学管理,本项目集油掺水管线运行至今未发生油水管道穿孔、断裂等恶性事故的发生。井场工作人员能够定期巡视管线,未有管线破损现象,厂区设置有完善的应急制度及设备,能够做到定期维护。符合环评及批复提出的要求。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加强管线泄漏巡检巡查,以便及时采取停泵、关阀、堵漏等措施,使泄漏量降至最低。 (2)定期检测管道的内外腐蚀及防腐层破损情况,及时更换或维修。 (3)制定定期巡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报告。 (4)建立应急响应机构,配备快捷的交通通讯工具,以便对泄漏事故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 (5)生产部门和环保部门建立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实行量化考核; (8)严格岗位责任制,定期对工人进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 (9)针对本工程的特点补充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使其更加合理有效。 (10)加强对工程附近的居民加强教育,减少、避免发生第三方破坏的事故。 (11)加强油田保卫工作,保证油田的各种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杜绝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 (12)制定应急操作规程,在规程中应说明发生井喷、管道泄漏、火灾爆炸和场站装置泄漏事故时应采取的操作步骤,规定抢修进度,减少事故的影响,另外还应说明与管道操作人员有关的安全问题。 通过现场调查企业生产管理情况,企业在油田开发过程中做到了: (1)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已编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该预案已于2021年10月20日在大庆市大同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230606-2021-27-L,依托场站均设置《环境保护应急预案》、《集输系统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各项应急预案针对不同的事故采取相应的措施,合理有效。并有计划的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进行记录。 (2)定期对周围村屯进行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手册,减少、避免第三方破坏事故。 (3)加强对管线和油井的监测、检查和管理,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防止泄漏等风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完善HSE管理体系,停电、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响应预案切实可行并定期演练,确保了在事故发生时能够严格执行,工程投产至今未来发生过任何环境污染事故;联合站等依托场站定期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定期开展各类型应急演练,并形成记录,提高职工的安全环保意识,识别事故发生前的异常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依托的转油站、联合站已根据其日常管理工作等安全环保行为建立相应档案。 (5)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生产部门和环保部门建立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实行量化考核,每季度进行考核排名。 (6)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定期组织人员到辖区村屯进行油田生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和辖区村屯村委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已落实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行业:D443热力生产和供应
地区: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大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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