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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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废水中CODCr、BOD5、SS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处理厂处理 | CODCr排放浓度值在86mg/L~105mg/L之间,BOD5排放浓度值在28.7mg/L~34.7mg/L之间,SS排放浓度值在48mg/L~65mg/L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值在2.45mg/L~3.01mg/L之间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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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设置1座密闭的喷漆间和1座密闭的固化间,固化工序采用液化气燃烧机直接加热,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热风进入固化间,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密闭固化间收集。项目调漆、喷漆工序在密闭喷漆间内、固化工序在密闭固化间内进行,采用上送风、侧吸风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经“水漩除漆雾+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2000(无量纲))。 | 企业设置1座密闭的喷漆间和1座密闭的固化间,固化工序采用液化气燃烧机直接加热,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热风进入固化间,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密闭固化间收集。项目调漆、喷漆工序在密闭喷漆间内、固化工序在密闭固化间内进行,调漆、喷漆、固化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水漩除漆雾+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DA001排气筒颗粒物未检出,SO2未检出,NOx排放浓度值在5mg/m3~7mg/m3之间(折算浓度24mg/m3~36.5mg/m3),林格曼黑度均<1(级),VOCs排放浓度值在6.11mg/m3~7.45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42kg/h~0.057kg/h之间,二甲苯排放浓度值在0.512mg/m3~0.626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3.6×10-3kg/h~4.8×10-3kg/h之间,臭气浓度在416~724之间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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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处在52dB(A)~56dB(A)之间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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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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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催化剂、除漆雾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油性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漆渣、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 废催化剂、除漆雾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油性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漆渣、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10m2危废暂存间,委托潍坊市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废包装材料暂存于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3)相关要求,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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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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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370211-2024-08001062-L。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评价评估、隐患排查治理。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