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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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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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 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 项目激光切割机的切割废气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焊接烟尘经同一套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支25m高排气筒P1排放。 发泡生产线环戊烷投料、发泡成型废气、注塑生产线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进入同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支25m高排气筒P3排放。 | 切割、焊接废气排气筒P1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448kg/h; 发泡、注塑废气排气筒P3的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6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47kg/h;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8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0255kg/h;乙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55mg/m3;苯乙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66mg/m3;丙烯晴、氯乙烯的排放浓度均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49(无量纲)。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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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降噪措施 | 项目东厂界昼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北厂界昼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4类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项目东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3.0dB(A)和54.2dB(A),项目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9.3dB(A)和62.3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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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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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10m²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焊渣、废布袋、除尘器收集尘、车间地面清扫尘、废钢丸、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浇注头残渣及发泡工序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新建15m²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危废暂存间,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使用后A料(聚醚多元醇)包装桶由供货商回收,罐装产品后重新送货,包装桶循环使用;金属边角料、焊渣、废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浇注头残渣及发泡工序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设置了危废暂存间2座,1座面积约14㎡、1座面积约6㎡,用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企业设置1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约15㎡,采取了防风、防雨措施。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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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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