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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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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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帘、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³) | 水帘、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VOCS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4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的小时均值最大值为2.0mg/m3,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附录B 中表B.1厂区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35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水性涂料投料分散、样板切割工序DA01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0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重点控制区)要求;最大排放速率为9.87×1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经计算,DA012排气筒配套环保设备(8#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0.9%; 项目调色搅拌、包装、造粒、辊涂、烘干、样板喷涂工序DA001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57×10-2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C264)挥发性有机物II时段排放限值;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9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46×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有组织排放速率限值;经计算,DA001排气筒配套环保设备(水帘+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VOCS处理效率为92.1%,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0.2%。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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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造粒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设备基础减震降噪来削减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4.8~57.5dB(A)之间,各监测点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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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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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项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沉渣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运行,外运处置的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辅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废包装桶(乳液、助剂、颜料),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和管道产生的沉渣,水帘打捞的沉渣,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1)一般固废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量约为0.12t/a,废布袋产生量约为0.005t/2a,原辅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10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枋博(潍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统一利用。 (2)危险废物 ①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下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20t/a,危险废物代码HW49 900-039-49,于危废库中暂存后,委托潍坊蓝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和转运; ②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和管道产生的沉渣,水帘打捞的沉渣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HW12 264-012-12,产生量为0.10t/a,于危废库中暂存后,委托潍坊蓝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和转运; ③废包装桶(乳液、助剂、颜料)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HW49 900-041-49,产生量为0.13t/a,于危废库中暂存后,委托潍坊蓝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和转运; 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地面硬化并采取防渗措施,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建立危废储存台账,如实记录危废存储和处理情况,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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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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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和污染危害。 | 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进行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登记,备案编号:370725-2024-19-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