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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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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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脉冲反吹滤芯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重点控制区)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 脉冲反吹滤芯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VOCS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3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的小时均值最大值为1.99mg/m3,厂区内任意一点最大值为2.07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中表A.1厂区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29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喷涂工序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5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重点控制区)要求;最大排放速率为2.25×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经计算,DA001排气筒配套环保设备(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处理效率为88%; 项目固化工序DA002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2×10-2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VOCS的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6mg/m3、ND(未检出)、ND(未检出),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1.43×10-2kg/h、未检出、未检出,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有组织排放速率限值;经计算,DA002排气筒配套环保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VOCS处理效率为73.4%。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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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喷涂设备、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设备基础减震降噪来削减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2.3~55.6dB(A)之间,各监测点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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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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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脉冲反吹滤芯回收装置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项目废滤芯经收集后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不得外排;空润滑油桶作为周转桶周转使用,不得外排;项目金属沉降粉尘、下脚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焊接烟尘、焊渣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 | 本项目喷塑工序脉冲反吹滤芯回收装置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统一收集后回用于喷塑工序生产;脉冲反吹滤芯回收设施产生少量的废滤芯统一收集后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本项目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产生的空润滑油桶作为周转桶周转使用,不作为固废管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原辅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切割工序产生的金属沉降粉尘和下脚料、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焊接烟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桶。 (1)一般固废 切割工序产生的金属沉降粉尘产生量约为0.15t/a,下脚料产生量约为10t/a,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焊接烟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产生量约为0.02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2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昌乐香慧再生资源回收处回收统一利用。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危险废物 ①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下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10 t/a,危险废物代码HW49 900-039-49,于危废库中暂存,委托潍坊蓝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和转运; ②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900-217-08,产生量为0.01t/a,于危废库中暂存,委托潍坊蓝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和转运; ③涂胶过程产生的废胶桶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产生量为0.10t/a,于危废库中暂存,委托潍坊蓝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和转运; 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地面硬化并采取防渗措施,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建立危废储存台账,如实记录危废存储和处理情况,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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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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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和污染危害。 | 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进行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登记,备案编号:370725-2024-21-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