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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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已建 | COD:180mg/L、BOD5:53mg/L、SS:200mg/L、氨氮:22.5mg/L、TP:0.71mg/L、pH7.9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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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 | 已建 | 颗粒物:8.3mg/m3、非甲烷总烃:2.85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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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 | 昼间:56dB、夜间:47dB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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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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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应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利用。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有机废气处理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试剂包装瓶等危废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须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收集、贮存,其中可回收成分送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成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作无害化处置。 | ①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分回用于生产; ②已设危废暂存间,危废定期交由湖南湘瓯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外排; 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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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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