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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148CH井(勘探井)钻井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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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TP148CH井(勘探井)钻井工程
项目类别:
B采矿业 -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B071石油开采 - B0711陆地石油开采
项目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的托甫台区块
项目总投资:
1150.13 万
项目环保投资:
68 万
环评审批编号:
阿地环函字〔2021〕501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1-11-26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650105333187205N
验收开始日期:
2023-01-16
验收结束日期:
2023-02-03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50105333187205N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902122102262_TK4120勘探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02122102222_TK4120勘探井工程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hscare.com/project-16/2054.html
竣工日期:
2022-03-01
营业单位代码:
91650000742248144Q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07
行业名称:
陆地石油开采
最终行业代码:
B711
最终行业名称:
陆地石油开采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TP148CH井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汽车使用的是合格油品,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放喷池选址均位于距离井口100m外,放喷池周围无居民区等敏感区,周围无植被,地势空旷,便于废气扩散;施工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验收监测期间:TP148CH井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达标
2 验收监测期间:TP148CH井无组织排放废气硫化氢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要求 汽车使用的是合格油品,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放喷池选址均位于距离井口100m外,放喷池周围无居民区等敏感区,周围无植被,地势空旷,便于废气扩散;施工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验收监测期间:TP148CH井硫化氢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TP148CH井昼间、夜间的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本项目钻井期噪声主要产生于钻井作业及道路建设等施工活动中。在钻井过程中,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且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钻井期间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监测期间:TP148CH井昼间、夜间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该项目固废主要为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废机油、生活垃圾等。钻井泥浆、钻井岩屑与钻井废水等泥浆废弃物一同处理,其中膨润土泥浆废弃物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后用于铺垫井场、道路等;磺化水基泥浆废弃物收集后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废机油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 本项目使用泥浆为膨润土体系泥浆、聚磺体系泥浆,泥浆在井口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后,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不产生废泥浆;本项目钻井岩屑随钻井泥浆一同采用不落地技术处置,一开为非磺化水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钻井产生的油基泥浆交由新疆聚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井场和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垃圾收集箱暂存后由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生活垃圾池、库尔勒三峰广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井场产生的工业垃圾由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生活垃圾池、库尔勒三峰广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认真落实项目封井期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因地制宜的生态修复方法,合理安排封井期迹地恢复工作,禁止对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功能遗留不利影响。 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8000m²,该项目无新增占地,主要包括井场临时占地、应急池、放喷池、临时生活区及井场道路等。实际占地未超过环评预测占地面积。本工程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为荒漠,钻井工程结束后,井场内钻井设施及生活区进行拆除清理,并进行平整恢复,目前逐步自然恢复。 采取的主要生态环保措施,已落实:(1)施工期间制定有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2)施工机械和车辆沿已有的道路和划定的道路上行驶;(3)施工期间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事件;(4)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5)按照职工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了健康安全环保培训。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钻井井喷过程环境污染事件进行风险评价,做好单位应急预案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并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2021年12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三厂编制完成《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三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12月28日在库车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652923-2021-196-L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已落实

采油三厂2023年第一期短半径侧钻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采油三厂2022年第四期短半径侧钻项目(一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顺北油气田一区奥陶系油气藏2023年第一期侧钻项目(一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西北油田分公司顺中62斜井(勘探井)钻井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行业:B0711陆地石油开采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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