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厂房隔声 | 东、西、南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北厂界执行4类功能区标准。 | 厂房隔声 | 企业厂界昼间最大噪声值为60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59dB(A),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4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打包袋、泥沙。废打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泥沙交给砖厂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备案 | 本项目泥沙交给砖厂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润滑油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点内,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