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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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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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 | 污染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经检测,喷砂、加热固化工序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8mg/m3和最大排放速率为0.051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79mg/m3,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限值要求(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排放浓度≤80mg/m3)。颗粒物最大去除效率为99.4%,非甲烷总烃最大去除效率为87.4%。 | 达标 |
2 | 厂房密闭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 | 厂房密闭 | 经检测,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下风向与上风向浓度最大差值浓度为0.238mg/m3,满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限值要求(颗粒物≤0.3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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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设减震基础,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利用建筑隔声,经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加设减震基础,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利用建筑隔声,经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 经检测,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6.3~61.5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50.4~53.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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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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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有未固化覆膜砂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有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临时储存依托公司现有危废库。项目一般固废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有未固化覆膜砂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有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唐山洁城危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置,临时储存依托公司现有危废库。无废UV灯管产生。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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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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