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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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废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抚宁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医疗废水、生活废水、锅炉废水及喷淋塔废水。其中生活废水包括食堂餐饮废水、后勤人员、医务人员洗手冲厕等生活废水。锅炉废水为锅炉排水及锅炉用纯水制备装置废水,属于清洁下水。喷淋塔采用碱性水喷淋除臭,喷淋水循环水回用,定期更换,废水经中和后进入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医疗废水包括病房、门诊、急诊、治疗室、检验室废水、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水。项目医疗废水中的特殊废水主要为感染楼废水及检验室废水,其中检验室废水排入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感染楼废水经医疗废水处理站预消毒池预消毒处理并经脱氯池脱氯处理后再排入处理站后续处理工序。项目产生的废水全部进入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新建医疗废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为750m³/d,采用“预消毒+脱氯+格栅+缺氧+好氧+沉淀+消毒”工艺。 | 污水总排口中pH范围7.1-7.2,COD日均值最大为86mg/L,氨氮日均值最大值为4.24mg/L,悬浮物日均值最大值为43mg/L,BOD5日均值最大值为32.4mg/L,粪大肠菌群日均值最大值为20MPN/L,总余氯日均值最大值为3.40mg/L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均值最大值为0.074mg/L,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为0.42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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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喷淋塔+UV光氧(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标准 | 项目医疗废水处理站为地下式,将主要产生恶臭的地下建构筑物进行封闭,同时安装抽气管道,将臭气分别采用管道收集后,通过引风机进入1套“喷淋塔+UV光氧(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收集点位包括废水处理站进水渠、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污泥井。 | 医疗废水处理站排气筒中氨最大排放速率为4.60×10-3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7.34×10-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09 | 达标 |
2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项目医疗垃圾暂存间及生活垃圾暂存间各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臭气经除臭装置处理后直接排放至暂存间外,属于无组织排放。项目感染楼预消毒池及医疗废水处理站消毒接触池采用投加次氯酸钠消毒,次氯酸钠储罐均为封闭式,在次氯酸钠入料过程中储罐内由于压力差会有部分气体从通气口排出,气体中含有极少量从次氯酸钠中挥发的游离氯,其主要来源于次氯酸钠自身含有的游离氯。项目次氯酸钠溶液存储量极小,有效氯浓度仅为0.8%,且游离氯仅在次氯酸钠溶液入料时排放,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的游离氯量极小。本工程共涉及1座地下车库,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排放汽车尾气,通过绿化带内的低矮排气口排放。车库内空气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地上停车泊位比较分散,尾气排放量不大,能在短时间内扩散。 | 污水处理站下风向无组织氨最大值为0.16mg/m³,硫化氢最大值为0.007mg/m³,臭气浓度均<10,氯气均未检出,甲烷(体积分数)最大值为2.27×10-4%。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氨最大值为0.16mg/m³,硫化氢最大值为0.004mg/m³,臭气浓度均<10,氮氧化物最大值为0.043mg/m³,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1.49mg/m³ | 达标 |
3 | 低氮燃烧装置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标准 | 项目4台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废气分别4根烟囱排放,锅炉烟囱经竖井延伸至住院楼楼顶,烟囱高度52.1m | 1#热水燃气锅炉排气筒中SO2均未检出,NOX最大折算浓度为6mg/m³,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为3.7mg/m³,烟气黑度<1级;2#热水燃气锅炉排气筒中SO2均未检出,NOX最大折算浓度为6mg/m³,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为4.4mg/m³,烟气黑度<1级;1#供暖燃气锅炉排气筒中SO2均未检出,NOX最大折算浓度为6mg/m³,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为4.1mg/m³,烟气黑度<1级;2#供暖燃气锅炉排气筒中SO2均未检出,NOX最大折算浓度为8mg/m³,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为4.2mg/m³,烟气黑度<1级。 | 达标 |
4 | 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和《秦皇岛市2019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秦气防领办[2019]36号) | 项目位于医疗综合楼地下一层,食堂包括厨房、患者餐厅及员工餐厅,属于大型规模。项目厨房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台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经延伸至综合楼楼顶的专用烟道排出。 | 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0.8mg/m³,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³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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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隔声、减振基础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限值要求 |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调系统冷却塔、室外机,排风系统及地下车库通风系统风机,油烟净化器、臭气处理装置风机,换热站、给水泵房、空调冷却水系统、热水系统水泵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冷却塔选用超低噪声横流式冷却塔,水泵及地下车库通风系统风机置于地下建筑隔声,水泵、冷却塔设减振基础,风机设减振基础或采用减震吊钩,室外风机加设消声器或隔声罩。 | 厂界东侧昼间噪声最大值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7dB(A),南侧昼间噪声最大值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8dB(A),西侧昼间噪声最大值5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8dB(A),北侧昼间噪声最大值60dB(A),夜间噪声最大值5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限值要求:东、南、西侧: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北侧:4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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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点防渗区:主要为院内的排水管道、化粪池、医疗废水处理站各池体及地面、医疗垃圾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间。项目院内的排水管道、化粪池、医疗废水处理站各池体采用防腐防渗混凝土材料,同时设置两层高分子反应毡防水卷材,渗透系数≤1.0×10-10cm/s,医疗废水处理站地面,医疗垃圾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间地面及墙裙(1.0m高)采用防腐防渗混凝土材料,同时设置两层高分子反应毡防水卷材,渗透系数≤1.0×10-10cm/s。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感染楼、综合楼,感染楼、综合楼地面均采用防腐防渗混凝土材料,渗透系数≤1.0×10-7cm/s。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院内道路及停车场等。为确保防渗措施的防渗效果,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格按防渗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同时加强生产设施的环保设施的管理,避免废水等跑冒滴漏。对防渗设施定期检查,一旦发生渗漏及时修补。 | 已按照环评和审批意见要求建设落实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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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生活垃圾及其他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废输液瓶(袋),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栅渣,除臭装置废活性炭,紫外线消毒装置产生的废UV灯管,粗、中、高效过滤器产生的废滤材,废水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食堂餐饮垃圾及隔油池废油。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医护人员、病人及家属等,医院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生活垃圾及其他生活垃圾两类。 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医疗废物。本项目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产生于感染楼,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每天统一收集后,置于专用的封闭容器并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日产日清,定期由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医院除上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未被病原菌污染,经过消毒处理后的废气的病床、轮椅、输液架属于医院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项目设置垃圾桶对除可回收物外的其他生活垃圾进行收集,项目在附属用房1层设置生活垃圾暂存间1座(45㎡),收集的其他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间内,并由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处理。 (2)可回收废输液瓶(袋) 去除输液管、针头后的,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包括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且未被污染的,不包括在传染病区使用的或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麻醉类、精神类、易制毒和放射性药品的)废输液瓶(袋)作为可回收物,设置一般固废间1座(36㎡),定点投放和暂存,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好标识,定期由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秦皇岛柯洁医疗废物贮置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回收利用。 (3)医疗垃圾 项目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1座(50㎡),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每天统一收集后,置于专用的封闭容器并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日产日清,定期由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4)医疗废水处理站污泥及栅渣 项目医疗废水处理站污泥及栅渣属危险废物,进行消毒监测后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清运处理。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30㎡),项目产生的污泥和栅渣,置于专用的封闭容器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日产日清,和医疗垃圾一起定期由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5)臭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 项目除臭装置中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6)紫外线消毒装置产生的废UV灯管 项目紫外线消毒装置产生的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7)粗、中、高效过滤器产生的废滤材 项目使用的粗、中、高效过滤器根据使用房间密封程度,滤材约3-6个月更换一次,废滤材属于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8)在线监测设备废液 废水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9)食堂餐饮垃圾及隔油池废油 餐厨垃圾来自食堂的残羹剩饭、下脚料和废料等废弃物等。采用有盖的餐厨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理;食堂隔油池废油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 已按照环评和审批意见要求建设落实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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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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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主要是各类消毒剂、天然气、污水处理站废水、危险废物、含感染性细菌、病毒废气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当事故发生时,采取紧急应急措施,必要时,启动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危害。 项目废水处理站事故停用最长时间为8小时。项目调节池容积为325m³,池深5m,突发事故时,调节池调蓄能力为162.5m³。项目日最大废水排放量为430.92m³/d,调节池调蓄能力占废水日排放量的37.7%,满足规范要求。调节池以平均进水量18m³/h计,事故状态下可实现9小时废水处理站后续处理设施不进水、不出水,因此项目调节池调蓄能力满足事故时废水储存要求。 | 已按照环评和审批意见要求建设落实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