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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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2天8检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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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及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生产废气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2天6检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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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要求 | 使用低噪声设备 | 2天8检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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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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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对策和措施。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边角料、残次品、废包装袋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贮存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规定,危险废物暂存场执行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的规定执行 |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边角料、残次品、废包装袋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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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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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按照要求落实不同生产、储存单元及污染物治理单元等分区防渗措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应纳入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 ①泄漏防范措施 泄漏是本项目环境风险的主要事故源,预防物料泄漏的主要措施为:a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设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b尽量降低事故发生的强度,减少事故排放源强。 c车间及仓库房间必须通过消防、安全验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同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物质分类存放,禁忌混合存放。易燃物与毒害物应分隔储存,有不同的消防措施。 d加强作业时巡视检查。建立系统规范的评估、审批、作业、监护、救援 e操作风险防范措施: 为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以及减缓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建立企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最基本的防范措施。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自的具体工艺的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程,并通过定期培训和宣传。 f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储存系统管理。 加强员工的环保安全意识,确保危险废物安全集中收集,严禁出现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或随意丢弃现象发生。确保危险废物集中存放于专用的危废暂存间,并交由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集中收运并安全处置。 ②火灾防范措施 对燃烧事故,应迅速切断着火源,关闭电源,做好防护措施。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带好面罩、穿化学防护服。合理通风,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质(纸、油等)接触,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减慢挥发(或扩散),但不要对泄漏物或泄漏点直接喷水。用沙土。干燥石灰混合,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所处置。 ③废气事故排放措施 a.废气环保措施必须确保日常运行,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启废气等环保治理设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若环保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则生产必须停止。b.为确保处理效率,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环保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c.定期对环保装置和其他易损件进行检查,当发现设备设施有异常时,应提前进行更换,以免引发生产事故。d.明确污染防治责任人,确保各个环保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定期维护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