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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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满足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COD350mg/L、BOD5185mg/L、SS310mg/L、氨氮32mg/L) | 化粪池 | COD测定值范围为171~198mg/L;SS测定值范围为52~57mg/L;BOD5测定值范围为101~111mg/L;氨氮测定值范围为10.1~11.3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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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表1中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50mg/m3限值要求,处理效率70%的要求 | 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P1排气筒出口废气排放量均值为1.1×104m3/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测定值范围为4.76~5.35mg/m3,处理效率为89.1%;P2排气筒出口废气排放量均值为1.17×104m3/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测定值范围为4.58~5.90mg/m3,处理效率为89.5%;P3排气筒出口废气排放量均值为1.12×104m3/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测定值范围为4.71~5.91mg/m3,处理效率为89.1% | 达标 |
2 | 静电油烟净化器 |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型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 mg/m3,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的要求。 | 静电油烟净化器 | 餐饮废气P4排气筒出口废气排放量均值为5.32×103m3/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测定值范围为4.51~5.3mg/m3,油烟排放浓度测定值范围为0.596~1.12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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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振、墙体的隔声及距离的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 基础减振、墙体的隔声及距离的衰减 | 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为56.7~59.0dB,夜间噪声为45.7~48.5dB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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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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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边角料、除尘器粉尘、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理;生活垃圾运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生活垃圾定期运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UV光氧催化设备定期更换的废弃灯管、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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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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