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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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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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套连通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硫化氢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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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振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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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该项目钻井时应采取表层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 |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施工单位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固,确保了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验收期间未出现管线穿孔泄露事故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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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站场拆除设备及废弃管线清理后,全部按照资产报废程序,由胜利油田物资管理部门统一处理;清罐底泥及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过滤吸附介质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施工废料和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依法规范处置;废弃水基泥浆,待施工结束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置,不外排;废脱硫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施工废料产生量约为3.5t,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理;更换管线工程量中挖出处理的废弃管线约16km,全部按照资产报废程序,由胜利油田物资管理部门统一外售处理;本项目站场改造对站场内部分旧设备进行拆除,拆除设备主要包含风送分散装置、投料间、熟化罐搅拌机、高压柱塞泵、喂水泵置等,均按照资产报废程序,由胜利油田物资管理部门统一外售处理;本项目管线定向钻穿越时会产生废弃泥浆,产生量约为440m3,全部就地固化填埋;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3.5t,施工结束后集中收集,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本项目没有新增劳动定员,没有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站场改造中不涉及油罐和双滤料过滤器改造,没有新增清罐底泥和废过滤吸附介质。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脱硫剂、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脱硫剂产生于天然气脱硫装置的脱硫剂更换,脱硫剂的主要成分为无定型羟基氧化铁,废脱硫剂属于一般固废,脱硫装置采用撬装化设备,待脱硫剂饱和失效后,厂家负责整体拉运处理;运营期站场改造中泵类设备日常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经与建设单位核实,本项目废机油新增产生量约为0.008t/a,随产随清,不作临时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山东方正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手套、废含油抹布未分类收集全过程按一般固废处置,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自进入调试期至验收调查期间,废机油、废脱硫剂均未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的台账。落实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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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不涉及永久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施工时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减少生态破坏。临时占地的表层熟土剥离后单独堆存,完工覆土时回填临时用地表层重新利用。施工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 | 不新增永久占地,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基本农田。合理规划了管线敷设,更换管线基本沿原路由敷设,控制了施工作业带宽度,利用了现有设施,减少了临时占地面积,工程管线均采取沟埋方式敷设。管道工程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管线施工作业带一侧,并采取拦挡、土工布遮盖等临时防护措施。管线工程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活动范围,没有破坏施工作业带以外的植物。开挖时,熟土(表层耕作土)和生土(下层土)分开堆放,管沟回填按生、熟土顺序填放,保护耕作层。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已恢复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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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主要是集油、注聚、供气管线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 | 经调查,本项目采取了有效的管线泄漏事故防范措施,管道加强了防腐,敷设线路设置了标志桩,加强了管线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了巡线,降低了管线泄漏风险。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胜利采油厂制定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采油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3年9月26日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70505-2023-074-M。该预案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含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现场处置方案中包含管道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根据应急预案内容配备了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演练;根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了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了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