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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南扶扬和聚合物结合井产能建设工程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红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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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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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杏南扶扬和聚合物结合井产能建设工程
项目类别:
B采矿业 - B11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B11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项目地址:
北起杏树岗采油四厂和五厂分界,南至杏十区一排
项目总投资:
181462 万
项目环保投资:
715.04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庆环审〔2017〕253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17-10-11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230607057448623P
验收开始日期:
2020-12-29
验收结束日期:
2021-01-13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30111MA4L25905K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829161029420_2、验收意见(2).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829161129378_杏南扶扬和聚合物结合井产能建设工程-打印版.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www.dqt.com.cn/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17-12-06
营业单位代码:
91230607716675409L
营业单位名称: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18
行业类别代码:
132
行业名称:
石油、页岩油开采
最终行业代码:
B1120
最终行业名称: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杏十五-1污水处理站 《大庆油田地面工程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即“含油量≤20.0mg/L、悬浮固体含量≤20.0mg/L”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水主要来自杏十五-1脱水站处理后回注,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水经杏十五-1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中石油类含量为5.65-7.11mg/L、悬浮物含量为2-3mg/L,杏四联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中石油类含量为5.65-7.17mg/L、悬浮物含量为2-3mg/L,均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即“含油量≤20.0mg/L、悬浮固体含量≤20.0mg/L”标准限值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本项目油气集输全部采用密闭集油工艺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油气集输全部采用密闭集油工艺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浓度为0.48-0.74mg/m3,新建油井井场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浓度为0.51-0.73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达标
2 加热炉烟气经烟囱排放 本次验收中扩建场站加热炉为2014年之后所建,加热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2排放限值;本次验收涉及的依托场站加热炉均为2014年7月1日之前所建,加热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1排放限值。 杏南十二转油站新建加热炉中各项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限值;其他依托场站加热炉燃烧烟气中各项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限值 杏南十二转油站新建加热炉中各项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限值;其他依托场站加热炉燃烧烟气中各项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限值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依托及扩建转油站、脱水站、污水站和注水站等场站机泵设备集中布置于室内,采取减震降噪措施;新建油水井井场电机等已采用低噪声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依托及扩建转油站、脱水站、污水站和注水站等场站机泵设备集中布置于室内,采取减震降噪措施;新建油水井井场电机等已采用低噪声设备。 在本次验收调查监测期间,杏南十二转油站、杏十五-1联合站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新建北2-51-561油井、新建XF8-22-S318油井井场、新建杏扶8-2-斜121丛式井井场永久占地外20m处即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没有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洗井污水、作业污水等回收后进入杏十五-1污水站和杏四联污水站,经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 (二)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加强周边地下水水质监控,确保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III类标准要求。 (一)已落实。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水经杏十五-1污水站和杏四联污水站进行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本项目油井作业时产生的含油污水就近泵入集油掺水管线中进入运行系统;注水井产生的作业污水通过作业污油污水回收装置和油管清洗污水回收装置回收进入杏十五-1污水站和杏四联污水站进行处理,不外排;注水井洗井产生的污水通过罐车回收进入杏十五-1污水站和杏四联污水站进行处理,不外排。配套污水处理设施见图4.1-2。经监测,作业污水、洗井污水经处理后均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即“含油量≤20mg/L、悬浮固体含量≤20mg/L”标准。 (二)已落实。本项目油水井作业时铺设防渗布,油水井作业现场见图4.1-2,产生少量的落地油,收集后统一送至采油五厂杏V-2含油污泥处理站进行处理,废弃防渗布由大庆圣德雷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本项目泥浆池已采取防渗措施;均没有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经监测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III类标准要求。同时本项目制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计划。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废压裂液(HW08)属于危险废物,集中送至第五采油厂杏十三-1联合站废压裂液处理站进行处理。 (一)已落实。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的生活垃圾,由油田物业部门集中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二)已落实。本项目基建油井180口,全部进行压裂作业,经现场实际调查,产生废压裂液通过罐车收集后,送至第五采油厂杏十三-1废压裂液处理站处理后回收处理。 (三)已落实。本项目新建管道4处穿越西干线,采用定向钻的穿越方式,产生废弃泥浆送至送至采油五厂杏10路向西2km钻路向南1km处泥浆固化点进行固化处理。 (四)已落实。本项目产生的废压裂液、废弃泥浆等在拉运过程合中理规范了行车路线,严禁罐车穿越古城子、兴隆牧场二分场等村屯人口稠密的住宅区,拉运过程中固废没有散落地面。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间的生态环境管理,防止水土流失,严控施工占地范围,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对永久占地进行生态补偿。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间的生态环境管理。 1、已落实。本项目施工敷设管道时先挖表层土单独堆放,然后挖心、底层土另外堆放,没有打乱土层,复原时先填心、底土,后平覆表土,区域内临时占地已经恢复。 2、已落实。本项目埋设各类油、气、水管线时,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采取平埋方式进行。 3、已落实。本项目油井作业时产生的含油污水就近泵入集油掺水管线中进入运行系统;注水井产生的作业污水通过作业污油污水回收装置和油管清洗污水回收装置回收进入杏十五-污水站和杏四联污水站进行处理,不外排;注水井洗井产生的污水通过罐车回收进入杏十五-污水站和杏四联污水站进行处理,不外排。 4、已落实。本项目油水井作业时,井场周围铺设防渗布,产生极少量的落地油,回收后送至采油五厂杏V-2含油污泥处理站进行处理。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增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一)已落实。本项目涉及的场站已制定应急操作规程。 (二)已落实。本项目涉及的场站、井场每天由专人负责对油水井、集油掺水管线进行巡检,巡检记录见图4.1-5。 (三)已落实。采油五厂已编制本项目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具体演练记录见图4.1-5。 (四)已落实。采油五厂已配备防渗布、围油栏、铁锹、镐等设备,巡检发现油水泄漏时,找出泄漏点,在周围铺上防渗布,四周用土围好,防止污油、污水扩散。本项目运行期油水没有进入井场周围水域,没有造成环境污染。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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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B0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地区: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让胡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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