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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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 | 外排废水满足《黑龙港及运东流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A类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除总氮外)。 | 本项目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锅炉定期排水经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工程)处理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和其他用水,剩余部分排入项目区北侧九支渠,用作区域农田灌溉和景观用水。 |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废水排放量不增加。项目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锅炉定期排水经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工程)处理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和其他用水,剩余部分排入项目区北侧九支渠,用作区域农田灌溉和景观用水。经检测,本项目综合废水排放口pH值为7.2-7.6;COD最大浓度值为23mg/L;氨氮最大浓度值为0.387mg/L;BOD5最大浓度值为4.6mg/L,悬浮物最大浓度值为4Lmg/L;动植物油最大浓度值为0.06Lmg/L;总磷最大浓度值为0.09mg/L;总氮最大浓度值为11.2mg/L,满足《黑龙港及运东流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A类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除总氮外)(COD:30mg/L、BOD5:6mg/L、动植物油:1mg/L、氨氮:1.5mg/L、pH值:6-9、悬浮物:10mg/L、总磷:0.3mg/L、总氮:15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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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然气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 | 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同时满足邢气领办【2019】35号文件相关排放限值。 | 天然气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 | 检测期间,本项目天然气锅炉排气筒DA004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二氧化硫ND,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烟气黑度<1,天然气锅炉(东侧)排气筒DA007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二氧化硫ND,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烟气黑度<1,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同时满足邢气领办【2019】35号文件相关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0mg/m3,烟气黑度≤1级)。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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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布置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要求 | 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布置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在检测期间,本项目南厂界昼间噪声检测最大值为56.0dB(A),夜间噪声检测最大值为48.0dB(A),东厂界昼间噪声检测最大值为58.6dB(A),夜间噪声检测最大值为47.8dB(A),北厂界昼间噪声检测最大值为56.7dB(A),夜间噪声检测最大值为48.5dB(A),西厂界昼间噪声检测最大值为55.2dB(A),夜间噪声检测最大值为49.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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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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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于密闭容器中,暂存一般固废间中,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处理。 |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于密闭容器中,暂存一般固废间中,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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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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