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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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治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以及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协商进水指标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水洗塔废水、化验废水、地面冲洗水、真空系统排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池+A/O池+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后达标排入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水系统排水直接排入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中pH值范围为6.6-6.8(无量纲),COD浓度均值最大值为110mg/L,氨氮浓度均值最大值为12.9mg/L,总磷浓度均值最大值为0.46mg/L,悬浮物浓度均值最大值为22mg/L,BOD5浓度均值最大值为21.1mg/L,甲醛最大日均值浓度值为0.034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值浓度值为2.83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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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 生产工序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废气、实验室废气、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以及甲类库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水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 DA001 排气筒处理后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84mg/m³,二甲苯未检出,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128(无量纲),氨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72kg/h,硫化氢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5kg/h,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甲醇未检出,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排放限值要求;车间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95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车间外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实验室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97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2 | 废气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 | SP生产线排空阀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8m高排气筒。 | DA002排气筒处理后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1mg/m³,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3 | 废气治理设施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 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后外排废气中油烟浓度最大值0.65mg/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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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60.5~63.3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7.8~52.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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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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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原材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导热油炉定期更换的废导热油;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油桶;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油桶、废导热油、污泥,均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并处置。 | 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原材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导热油炉定期更换的废导热油;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油桶;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油桶、废导热油、污泥,均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并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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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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