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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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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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浓度≤10mg/m3);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3.0kg/h);苯乙烯、臭气浓度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表2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量≤6.5kg/h、臭气浓度排放量≤2000(无量纲)) | 水吸收、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值为1.3mg/m3,对应排放速率为0.023kg/h;VOCs最大排放浓度值为2.17mg/m3,对应排放速率为0.038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97(无量纲);苯乙烯未检出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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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振、吸音、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基础减振、吸音、隔音 | 东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3-54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5-46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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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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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除尘器粉尘、炉渣、废砂等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钢丸、不合格产品回用生产,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与环卫部门签订协议,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不得堆存,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液压油桶等,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存储、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签订处理协议。废砂密闭存储,不得露天存放。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设置固定场所(硬化、防渗、防雨)存放并妥善处置,不得乱堆、乱排放。 |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除尘器粉尘、炉渣、废砂等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钢丸、不合格产品回用生产,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与环卫部门签订协议,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不得堆存,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液压油桶等,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存储、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签订处理协议。项目不产生废砂。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设置固定场所(硬化、防渗、防雨)存放并妥善处置,不得乱堆、乱排放。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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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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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风险的意识。按规范建设环境应急设施,做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制定实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已设置事故水池,应急预案已备案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