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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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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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锯边、旋切、裁边、打磨、砂光、仿形工序采取负压集气,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非甲烷总烃、甲醛等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喷漆、晾干工序采用专用密闭喷漆房作业,喷漆废气经“水帘+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设施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锅炉废气经炉内管道引至喷淋塔+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 要落实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内通风透气,重视操作人员的防护。厂界大气污染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排放控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机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烟囱(排气筒)须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本项目一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粉尘,涂胶、热压有机废气,锅炉烟气等。 (1)生产粉尘 本项目在砂光、打磨、仿型过程会产生粉尘,主要为木质微粒。我厂在砂光、打磨、仿型加工工序均设置集气装置,粉尘经收集后进入沉降室经水喷淋处理后,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涂胶、热压工序有机废气 脲醛胶是甲醛和尿素在弱碱性条件下发生加成反应生成的—羟甲基脲,—羟甲基脲在弱碱条件下,经缩聚脱水,形成线型或支链型的尿醛树脂,含有较低的游离甲醛。本项目使用的胶粘剂是外购的脲醛树脂胶,我厂在涂胶、热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集中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锅炉烟气 本项目锅炉蒸汽发生量为2t/h,使用木材及边角料作为燃料,锅炉烟气的主要污染物是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锅炉烟气经过水膜除尘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7m高烟囱排放 | ①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的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房外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②打磨工序、热压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锅炉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的监测结果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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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对进出车辆采取严格规定不得鸣笛、限速等措施,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得2类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运营期的主要噪声为热压机、涂胶机、仿形机、锅炉风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我厂采取如下噪声控制措施:①选用高效低噪设备,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②定期检修清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③合理布置厂区位置,产生噪音较大的机械布置于室内; ④运输车辆采取适当的方式装料和卸料,慢速行驶及禁鸣喇叭等措施;⑤利用厂房隔声;⑥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 项目四周厂界外1m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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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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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胶水胶渣、废漆渣、废活性炭、废UV光管、定期更换的水帘柜喷漆废水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临时存贮(除水帘柜喷漆废水外),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定期更换的水帘柜喷漆废水不得在厂区贮存,更换时委托有资质公司直接抽取外运处理;废胶水桶、废油漆桶设置暂存间临时存贮,统一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锅炉燃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锅炉灰渣、布袋除尘灰渣收集后外售作农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本项目一期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锅炉灰渣、废活性炭、废胶水胶渣、职工生活垃圾等。 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期在裁边、仿型等过程中,会产生木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作为锅炉燃料燃烧使用;燃生物质锅炉灰渣集中收集后用作农肥; 危险废物:生产过程中,热压、涂胶等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此过程会产生废活性炭,我厂活性炭处理装置内的活性炭定期由厂家上门更换,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胶水滴落在涂胶区,凝固形成胶渣;生产过程中需用热水对涂胶机进行清洗,厂区设置一座干化池收集这部分清洗废水,清洗废水暂存于干化池中,自然干化后定期清理池中的干化渣,废胶水胶渣定期清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由于胶渣产生量较少,项目试运营至今尚未进行胶渣清理。 生活垃圾: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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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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