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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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纯水洗废水直接回用于水洗槽,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原水调节池+PH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气浮装置+斜管沉淀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鑫兴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进口废水中CODcr最大浓度值为:168mg/L,出口最大浓度值为:72mg/L,小于其标准限值500mg/L,平均处理效率为63%。NH3-N进口最大浓度值为:45.8mg/L,出口最大浓度值为:17.4mg/L,小于其标准限值45mg/L,平均处理效率为65%。pH值进口最大浓度值为:7.2~7.4无量纲,出口最大浓度值为:7.2~7.4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6.5~9.5无量纲。TDS进口最大浓度值为:749mg/L,出口最大浓度值为:321mg/L,小于其标准限值2000mg/L,平均处理效率为57%。SS进口最大浓度值为:41mg/L,出口最大浓度值为:19mg/L,小于其标准限值400mg/L,平均处理效率为50%。总磷进口最大浓度值为:0.44mg/L,出口最大浓度值为:0.16mg/L,小于其标准限值8mg/L,平均处理效率为63.8%。石油类进口最大浓度值为:0.25mg/L,出口最大浓度值为:0.13mg/L,小于其标准限值15mg/L,平均处理效率为50%。氟化物进口最大浓度值为:1.72mg/L,出口最大浓度值为:0.66mg/L,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L,平均处理效率为64.5%。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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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项目抛丸、喷塑、腻子打磨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P4有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抛丸、喷塑、腻子打磨工序废气排气筒P4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74×10-3kg/h。 | 达标 |
2 | 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RCO废气处理系统 |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的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中表2中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相关标准。 | 项目电泳工序电泳槽调漆及挥发废气、电泳漆烘干废气、喷塑固化废气、打胶废气、烘烤废气、1#线喷漆废气、2#线喷漆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配置低氮燃烧器),废气经统一收集后,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RCO废气处理系统”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P3有组织排放; | 电泳工序电泳槽调漆及挥发废气、电泳漆烘干废气、喷塑固化废气、打胶废气、烘烤废气、1#线喷漆废气、2#线喷漆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P3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28×10-2kg/h;出口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8.0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5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9.01×10-2kg/h;小于其标准排放速率2.0kg/h。排气筒P3出口烟气黑度、SO2、NOx、低于检出限值。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因管道原因无法设置检测孔,无法计算废气污染物处理效率。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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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项目生产过程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机械噪声,较强噪声源设备主要有空压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均布置于车间内,项目采取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和合理布置等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周边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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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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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废钢丸、打磨粉尘、水性漆渣、废腻子、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理,一般固废的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废胶渣、废胶桶、废油脂、污水站污泥、废硅烷化槽渣、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材料、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公司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 本项目主要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水性漆桶厂家回收作为周转桶;废包装桶、废水性漆桶使用产生破损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纸箱、废包装袋、废钢丸、抛丸粉、废塑粉、打磨粉尘、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水性漆渣、废腻子、废布袋、废滤筒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渣、废胶桶、废油脂、污水站污泥、废硅烷化槽渣、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材料、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危废库张贴清晰标识,地面硬化并采取防渗措施,危险废物委托危废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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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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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设置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本项目已建设100m3事故水池,将雨水排放管网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发生时事故废水通过管网排入事故应急池。企业编制了《诸城远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诸城远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专项应急预案》,并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编号为370782-2024-165-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