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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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和宜阳县产业集聚区西庄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 | 本项目生产车间北侧设置1座生产废水处理站用于处理电泳废水,设计处理规模5m3/d,采用“废水调节+序批式Fenton催化氧化+混凝沉淀+砂滤”处理工艺。电泳废水经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集聚区管网排入宜阳县产业集聚区西庄污水处理厂处理。 | 厂区总排口主要污染物分别为:COD:148~188mg/L,氨氮:20.1~21.6mg/L,SS:102~114mg/L,石油类:0.13~0.34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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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焊接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洛环攻坚办[2020]14号文要求 | 焊接工序设置固定焊接工位,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经2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对焊接废气经行处理,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1#颗粒物排放浓度1.9~2.5mg/m3、排放速率0.006~0.0116kg/h;2#颗粒物排放浓度3.5~4.2mg/m3、排放速率0.006~0.008kg/h | 达标 |
2 | 喷塑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洛环攻坚办[2020]14号文要求 | 喷塑废气经旋风除尘+粉料回收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排放浓度8.4~9.3mg/m3、排放速率0.0958~0.113kg/h | 达标 |
3 | 喷涂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涂装工序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涂装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 | 本项目设置1座密闭喷漆房和1条电泳线,调漆、喷漆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喷涂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 颗粒物排放浓度3.6~5.1mg/3、排放速率0.0673~0.0898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1~2.42mg/3、排放速率0.0393~0.0428kg/h | 达标 |
4 | 固化烘干废气处理设施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及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涂装行业限值要求以及《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相关排放限值 | 固化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经行处理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17~2.73mg/m3、排放速率0.0146~0.0183kg/h;颗粒物排放浓度2.9~4.1mg/m3、排放速率0.0195~0.0277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4~7mg/m3、排放速率0.0270~0.0475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7~9mg/m3、排放速率0.0475~0.0675kg/h;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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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基础减震、建筑隔声 | 昼间:52~57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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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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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一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塑粉、废反渗透膜、废焊条、废漆渣、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液压油、废机油、污水站污泥、废包装桶等,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塑粉、废反渗透膜、废焊条,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内(10m2),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为废漆渣、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液压油、废机油、污水站污泥、废包装桶,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7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本项目(一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塑粉、废反渗透膜、废焊条、废漆渣、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液压油、废机油、污水站污泥、废包装桶等,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塑粉、废反渗透膜、废焊条,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内(10m2),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为废漆渣、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液压油、废机油、污水站污泥、废包装桶,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7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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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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