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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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政管网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 项目笼具清洗废水、实验清洗废水、洗衣废水、喷淋洗涤装置排污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与设备排污水、水制备尾水一起经厂区污水管道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通过厂房内生活污水专用排水管道汇入厂区污水管道,然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最终全部进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 DW001实验废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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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项目普通实验区1、普通实验区2产生的实验动物饲养废气由笼具配套排风系统收集及房间区域排风系统收集后,经喷淋洗涤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高度15m)。 ②项目普通实验区3产生的实验动物饲养废气由房间区域排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高度15m)。 ③项目P2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动物饲养废气由笼具配套排风系统收集及房间区域排风系统收集后,消毒废气由房间区域排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高度15m)。 ④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为一体化埋地设备,污水处理池体为全密闭,设有抽排风系统,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DA005排气筒排放(高度为15m)。 ⑤P2实验室产生的生物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收集,再经设备自带的高效空气过滤器净化后室内排放。 | DA001~DA004排气筒TVOC、NMHC、NH3、臭气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中表1、表2及附录C标准(NH3、臭气浓度同时需要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1、表2标准),H2S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2标准;DA005排气筒NH3、H2S、臭气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中表3标准(同时需要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1、表2标准);臭气浓度厂界处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中表7标准,NMHC厂界处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NH3、H2S厂界处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4标准 | ①项目普通实验区1、普通实验区2产生的实验动物饲养废气由笼具配套排风系统收集及房间区域排风系统收集后,经喷淋洗涤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高度15m)。 ②项目普通实验区3产生的实验动物饲养废气由房间区域排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高度15m)。 ③项目P2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动物饲养废气由笼具配套排风系统收集及房间区域排风系统收集后,消毒废气由房间区域排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高度15m)。 ④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为一体化埋地设备,污水处理池体为全密闭,设有抽排风系统,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DA005排气筒排放(高度为15m)。 ⑤P2实验室产生的生物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收集,再经设备自带的高效空气过滤器净化后室内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DA001~DA004排气筒排放的TVOC、NMHC、NH3、臭气浓度能够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中表1、表2及附录C标准(NH3、臭气浓度同时能够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1、表2标准),H2S能够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2标准。DA005排气筒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能够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中表3标准(同时能够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1、表2标准)。 根据监测结果,臭气浓度厂界处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中表7标准,NMHC厂界处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标准,NH3、H2S厂界处能够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4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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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合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 | 项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①选购低噪声设备;②高噪声设备设隔振基础或铺垫减振垫;③在风机与管道连接部分做软连接;④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注意运行设施的维护。 |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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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学试剂放置在试剂柜/防爆柜内,医疗废物暂存于专用转运箱内,实验室、试剂间、危废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 化学试剂放置在试剂柜/防爆柜内,医疗废物暂存于专用转运箱内,实验室、试剂间、危废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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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有1个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13.11m2)、1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5m2)。 水制备废滤材、废水处理污泥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 废垫料 、动物尸体、医疗废物、废高效过滤器滤芯经灭活后放置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实验室废物、废紫外线灯管、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放置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后集中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设有1个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13.11m2)、1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5m2)。水制备废滤材、废水处理污泥、废一般垫料委托上海巨净环保有限公司回收利用或处置。 废沾染生物活性垫料、动物尸体、医疗废物经灭活后放置在医废暂存间,委托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废高效过滤器滤芯经灭活后放置在危废暂存间,委托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放置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废紫外线灯管放置在危废暂存间,委托上海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已完成危废管理计划网上备案。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以做到100%处理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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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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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学试剂放置在试剂柜/防爆柜内,医疗废物暂存于专用转运箱内,实验室、试剂间、危废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 项目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度均落实到位,并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环境风险可控。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