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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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依托现有破乳沉淀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依托现有破乳沉淀池 | 废水监测结果中,pH值范围为7-7.2,化学需氧量、BOD5、悬浮物、氨氮、TP、TN、石油类监测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94mg/L、84.7mg/L、14mg/L、5.23mg/L、0.09mg/L、8.4mg/L、0.83mg/L,LAS未检出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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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次验收项目清洗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采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机加工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整体换风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本次验收项目清洗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采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机加工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整体换风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DA004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1.9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65×10-3kg/h;DA005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1.8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82×10-3kg/h;DA006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1.8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75×10-3kg/h,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9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8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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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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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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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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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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