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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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沉淀池 | 长桥污水处理厂水质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抛光废水、清洗保洁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完成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长桥污水处理厂。 | 生活污水排放口两日pH范围分别为6.8-7.1、7.0-7.2(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浓度均值分别为219mg/L、228mg/L,氨氮浓度均值分别为6.96mg/L、7.29mg/L,悬浮物浓度均值分为127mg/L、12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均值分为70.8mg/L、71.0mg/L,监测结果满足长桥污水处理厂水质接管标准。 石油类浓度均值分为16.3mg/L、16.6mg/L,动植物油浓度均值分为0.83mg/L、0.81mg/L,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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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除尘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项目现阶段废气主要为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抛光过程中产生的抛光粉尘、喷砂过程中产生的喷砂粉尘。 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抛光工序为湿法作业,抛光粉尘经喷水除尘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不同工件抛光需求不一致,需选用不同的抛光设备,2#抛光区域设备自带单桶除尘器,该类设备经“喷水除尘+单桶除尘”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尘抛光区域废气经FFU车间除尘系统处理后通风排放);喷砂工序设置密闭喷砂房,喷砂粉尘密闭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检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喷砂废气处理设施排口两日颗粒物实测浓度与速率均值分别为3.1mg/m3、1.11×10-2kg/h;3.8mg/m3、1.33×10-2kg/h,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两日厂界外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高点值分别为0.263mg/m3、0.327mg/m3。两日无组织颗粒物厂界外监控点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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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压级在65~90dB(A)。设备均安装在生产车间内,项目高噪设备经减震安装、距离衰减、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排放。 | 项目两日厂界噪声最大值点值分别为56.2dB(A)、56.7dB(A)。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噪声不在本次评范围内。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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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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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沉淀池铁砂、收集的废粉尘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处置机构处置,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建立完整的管理台帐,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原料下料及机械加工时产生的废边角料,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抛光废水、清洗保洁废水经沉淀池所产生的沉淀废渣,设备维护时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切削液、机油使用时产生的废包装桶,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沉淀废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切削液、废机油、含油抹布、废包装桶属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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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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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严格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 已按照《报告表》要求完善了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辑、备案工作,备案号为:01-341800(01)-2024-35-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