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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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 | 《综合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预处理后达到新干县河西综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严者要 | 项目主要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新干 县河西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产废 水经四级沉淀+药剂+一体化污水处理处理 后达到新干县河西综合污水处理厂。 | 监测结果表明,厂区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在6.7~6.8、SS浓度日平均最高值为16mg/L、CODcr浓度日平均最高值为18mg/L、BOD5浓度日平均最高值为6.5mg/L、氨氮浓度日平均最高值为0.420mg/L、总氮浓度日平均最高值为1.45mg/L、总磷浓度日平均最高值为0.26mg/L、动植物油浓度日平均最高值1.64mg/L。经监测废水总排口所排水中pH、CODcr、SS、氨氮、BOD5、总氮、总磷、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达到《综合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预处理后达到新干县河西综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严者要求。即pH值6~9、CODcr≤400mg/L、SS≤260mg/L、氨氮≤40mg/L、BOD5≤260mg/L、动植物油≤100mg/L、总氮、总磷无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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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气 | 无组织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值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新建锅炉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项目投料搅拌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 换气后无组织排放,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大 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老化过程异味主要为 米浆味,仅在老化室老化过程中产生,产生 量极少,在老化室取料过程中以无组织形式 扩散到厂房内,米浆异味无毒理特性,通过 加强车间通排风,扩散至车间外不会对外环 境产生不良影响;项目锅炉废气经水喷淋除 尘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35m 高排气筒排放。 | 废气。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225mg/m3。监测,无组织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总悬浮颗粒物1.0mg/m3。 厂界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8.1mg/m3。氮氧化物平均浓度为271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烟气黑度<1。经监测,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值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新建锅炉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即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烟气黑度≤1级。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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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磨米机、搅拌机、出 粉机、切断机等设备。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 降噪、减震措施,具体可参考以下措施:1、 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 标准的设备。2、合理布局本项目高噪声的设备,将生产设备全部布置于车间内部,同 时将厂房进行封闭,减少对外界的影响。3、 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 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 的高噪声现象。4、风机进、排风管安装消 声器,风机与进、排风管采用橡胶柔性接管 连接,在风机和基础之间安装隔振器,尽可 能增加机座惰性块的重量,一般为 2~3 倍 机组重量。5、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弹簧和 弹性材料制作的减振器或减振垫层以减少 设备基础与墙体振动形成的噪声。6、在机 械设备结构的连接处作减振处理,如采用弹 性的连轴节,弹性垫或其它装置。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3dB(A),夜间不生产。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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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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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 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 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国 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项目竣工后,应按规 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工作,手续齐全 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 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 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依法重新报批该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项目一般工业废物包括废包装物、洗米 及浸泡产生的残渣、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生 物质灰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废培养 基。其中洗米及浸泡产生的残渣和边角料及 不合格品收集后作为饲料出售给养殖场等; 生物质灰渣收集后作为废料出售于当地农 户;废包装物收集后交由废品公司回收综合 利用;污泥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 培养基经收集后无害化处理 。同时,企业 设有一般固废暂存场。项目一般固废经收集 回用、外卖及合理处置后,对环境不会造成 明显影响。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交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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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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