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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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和水池 | 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后一部分返回至复用水调节池用于道路冲洗、灰渣降尘以及绿化灌溉,其余部分与循环系统排污水由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外排废水再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苏家河。 | 废水排口中pH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为8.9,符合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COD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16mg/L,符合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氨氮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0.91mg/L,符合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悬浮物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11mg/L,符合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BOD5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4.6mg/L,符合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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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NCR+SCR联合脱硝+SPS消石灰干法脱硫+耐高温袋式除尘器除尘 | 《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2018〕227号)、《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锅炉烟气治理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SPS消石灰干法脱硫+耐高温袋式除尘器除尘”方案处理后,经80米高,内径2.5m烟囱的烟囱排放。 | 项目锅炉废气DA002中烟气检测结果中最大排放浓度为3.9mg/m3,年排放量1.203t/a;氮氧化物检测结果中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m3,年排放量6.255t/a;二氧化硫检测结果中最大排放浓度为4mg/m3,年排放量1.288t/a,烟尘、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2018〕227号)中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要求;氨检测结果中最大排放浓度为3.58mg/m3,年排放量1.238t/a,满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氨逃逸的规定;烟气黑度检测结果均为<1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 | 达标 |
2 | 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在干料棚内设置破碎室,破碎室密闭,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项目破碎废气进口颗粒物检测结果最大值为382mg/m3,出口(DA003)颗粒物检测结果最大值为<20mg/m3,处理效率>93.6%,年排放量1.668t/a,出口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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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合理布局 | 东厂界和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西厂界和北厂界执行4类限值 |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各种生产机械设备(破碎机、风机等)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对噪声较大的房间的墙、门窗采取隔音措施,合理布局,加强建筑物隔声以及控制突发性噪声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 厂界声级值昼间54-59dB(A),夜间51-54dB(A),本项目东、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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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项目危废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采取防腐防渗措施,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7cm/s),或至少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②本项目应做好危险固废的收集、贮存和日常管理工作,产生的危险固废应在车间内存放,严禁露天堆放。 ③做好车间危废暂存区地面、厂内防渗维护工作,保证各防渗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测防渗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当发现防渗系统失效发生渗漏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 ①项目危废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采取防腐防渗措施,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7cm/s),或至少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②本项目应做好危险固废的收集、贮存和日常管理工作,产生的危险固废应在车间内存放,严禁露天堆放。 ③做好车间危废暂存区地面、厂内防渗维护工作,保证各防渗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测防渗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当发现防渗系统失效发生渗漏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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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确保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采取相关治理措施后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须对现有危废暂存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并设置导流沟、积液池和排气设施;废矿物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炉渣、铁渣等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分别由物资公司回收和环卫部门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 | 对现有危废暂存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并设置导流沟、积液池和排气设施;废矿物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及时委托委托安徽国孚凤凰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炉渣、铁渣等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分别由物资公司回收和环卫部门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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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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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认真执行各项综合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编制、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备案,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中应充分与园区衔接,将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体系纳入园区的应急体系,并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根据《报告书》要求,新建1座事故应急池,并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池,加强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收、排系统的维护及管理,杜绝事故废水、初期雨水等未经处理排至外环境。 | 项目已编制应急预案,其备案号为34012420240273L;项目已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已设置设置 1 个 800m3的事故应急池应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