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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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节池+水解酸化池+配水池+UASB厌氧反应池+AO生化池+二沉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铁碳微电解+调节池+水解酸化池+配水池+UASB厌氧反应池+二级AO生化池+二沉池 | 项目外排废水中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为pH(7.4~7.6)、化学需氧量(34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58.9mg/L)、氨氮(16.3mg/L)、总氮(29.5mg/L)、总磷(0.17mg/L)、悬浮物(93mg/L)、氯化物(277mg/L)、氟化物(0.28mg/L)、溶解性总固体(1290mg/L)、挥发酚(0.21mg/L)、硫化物(0.022mg/L)、总氰化物(0.001L)、动植物油(0.13mg/L)、全盐量(1110mg/L)、总汞(0.17mg/L)、色度(30倍)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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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危险品库废气处理工艺为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危险品库废气收集后送至碱喷淋+活性炭吸附 | 项目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8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98×10-3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60mg/m3,3kg/h);氨气最大排放浓度为1.4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04×10-3kg/h,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20mg/m3) | 达标 |
2 | 筛分包装环节、食品营养强化剂筛分包装废气以及原料硫辛酸过筛及包装环节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筛分包装环节设置集气系统,收集后使用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筛分包装环节、食品营养强化剂筛分包装废气以及原料硫辛酸过筛及包装环节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筛分包装环节设置集气系统,收集后使用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 | DA003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1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8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98×10-3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60mg/m3,3kg/h);氨气最大排放浓度为1.4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04×10-3kg/h,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20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412,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6000) | 达标 |
3 | 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水喷淋+碱喷淋处理、罐区盐酸储罐与三甲胺储罐呼吸废气一起进入降膜吸收+碱喷淋装置处理,罐区有机储罐采用一级深冷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并引入RTO装置处理、原料药左卡尼汀、原料药硫辛酸生产废气以及各环节有机废气(包括工作置换排气、中间储罐呼吸废气以及真空系统废气等环节),经密闭管道进入RTO处理系统处理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系统、罐区内废气统一收集后引入RTO装置处理、原料药左卡尼汀、原料药硫辛酸生产废气以及各环节有机废气(包括工作置换排气、中间储罐呼吸废气以及真空系统废气等环节),经密闭管道进入RTO处理系统处理 | DA008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3,SO2未检出,NOx最大排放浓度为13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9.6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6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60mg/m3,3kg/h);氨气最大排放浓度为1.45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3.15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氨气:20mg/m3,氯化氢:30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412,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等标准要求(800)。丙酮、三甲胺、环己烷均未检出 | 达标 |
4 | ①项目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储罐、料桶或包装袋内。VOCs物料储罐密封良好,料桶及包装袋存放于密闭仓库,并在非取用时封口,保持密闭。 ②液体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或高位槽等给料方式密闭加料;粉料投加根据投料量大小选用密闭投料器或配套气体收集,废气排至车间废气处理系统;VOCs出料过程废气密闭收集后进入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反应设备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开口(孔)在不操作时,保持密闭;置换气、挥发排气、反应尾气均进入车间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③项目废水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进入厂区污水站处理,污水站加盖密封,污水站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 ①项目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储罐、料桶或包装袋内。VOCs物料储罐密封良好,料桶及包装袋存放于密闭仓库,并在非取用时封口,保持密闭。 ②液体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或高位槽等给料方式密闭加料;粉料投加根据投料量大小选用密闭投料器或配套气体收集,废气排至车间废气处理系统;VOCs出料过程废气密闭收集后进入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反应设备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开口(孔)在不操作时,保持密闭;置换气、挥发排气、反应尾气均进入车间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③项目废水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进入厂区污水站处理,污水站加盖密封,污水站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 | 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8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1mg/m3); 无组织氨气最大排放浓度为0.17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4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3,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氨气:1.0mg/m3,硫化氢:0.03mg/m3,臭气浓度:20); 无组织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138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标准要求(0.2mg/m3);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5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2.0mg/m3); 无组织甲醇、三甲胺均未检出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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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取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采取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 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8dB(A),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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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生产装置区、车间、罐区均已做好防漏防渗措施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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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 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R-4-氯-3-羟基丁酸乙酯制备工序萃取前离心固相、离心脱水吸附剂渣、溶剂回收废溶剂、蒸馏釜残、废脱色过滤活性炭、原料药筛分筛上物、硫辛酸精制工序过滤吸附剂物、原料药生产过程中过滤废物、实验废料、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布袋除尘器收尘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MVR蒸发废盐根据鉴定报告结论合规处置,鉴定前按照危废管理。未沾染物料的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废反渗透组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溶剂回收废溶剂、蒸馏釜残、废脱色过滤活性炭、原料药筛分筛上物、硫辛酸精制工序过滤吸附剂物、原料药生产过程中过滤废物、实验废料、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布袋除尘器收尘、MVR废盐已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见附件10,属于一般固废,企业在MVR装置西侧设置了1座废盐储存库,用于储存废盐;未沾染物料的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废反渗透组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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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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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须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 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企业已设置三级防控体系,采取了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公司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了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已针对特色原料药绿色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制定详细的风险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措施。并于2024年5月6日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70305-2024-022-H)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