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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沃德药业有限公司500吨/年水飞蓟素系列产品生产、水飞蓟油精制及水飞蓟蛋白提取项目

辽宁省 - 盘锦市 - 盘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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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7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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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辽宁沃德药业有限公司500吨/年水飞蓟素系列产品生产、水飞蓟油精制及水飞蓟蛋白提取项目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27医药制造业 - C27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项目地址:
雷家村盘锦高升经济区内
项目总投资:
100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19.5 万
环评审批编号:
盘环审〔2016〕7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16-03-22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210105MA0YCXTJ31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9-12
验收结束日期:
2024-10-15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210105MA11432C0T
验收意见名称:
20241016170516391_辽宁沃德药业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意见(1).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1016170516328_辽宁沃德药业有限公司500吨年水飞蓟素系列产品生产、水飞蓟油精制及水飞蓟蛋白提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414750
调试开始日期:
2024-02-27
调试结束日期:
2024-05-27
竣工日期:
2024-02-26
营业单位代码:
91211100072198095C
营业单位名称:
辽宁沃德药业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47
行业名称: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最终行业代码:
C2710
最终行业名称:
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场统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 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场统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为183mg/L,小于300mg/L;氨氮最大浓度为3.52mg/L,小于30mg/L;悬浮物最大浓度为15mg/L,小于3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为68.2mg/L,小于250mg/L;动植物油未检出;色度最大浓度为30(单位为稀释倍数),小于100(单位为稀释倍数)。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项目原料筛选及榨油车间设一套旋风除尘+脉冲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5%,用于水飞蓟种籽除杂工序产生的粉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提取车间丙酮提取线中,各丙酮储罐呼吸废气经2级双筒尾气回收罐冷凝(以下简称1#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己烷各储罐呼吸废气经2级双筒尾气回收罐冷凝(以下简称2#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除残抽真空废气(正己烷)经3级双筒冷却(以下简称3#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 提取车间乙酸乙酯提取线中,各乙酸乙酯储罐呼吸废气经2级双筒尾气回收罐冷凝(以下简称4#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己烷各储罐呼吸废气经2级双筒尾气回收罐冷凝(以下简称5#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除残抽真空废气(正己烷)经3级双筒冷却(以下简称6#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 水飞蓟宾生产线中各乙醇储罐呼吸废气经2级双筒尾气回收罐冷凝(以下简称7#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除残抽真空废气(乙醇)经2级双筒冷却(以下简称8#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 以上车间处理后未冷凝下来的尾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3)提取车间设两套布袋除尘装置及15m高排气筒,用于收集水飞蓟宾和水飞蓟素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4)蛋白车间设一套高效多管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90%,用于处理水飞蓟蛋白生产线烘干装置产生的粉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5)精制油车间设置一套冷凝装置,用于脱臭工序产生的废气处理,排气筒高度15m。 (6)生物质锅炉烟气采用旋风+布袋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备用天然气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经13m排气筒排放。 (7)危废贮存设施及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 (1)项目原料筛选及榨油车间设一套旋风除尘+脉冲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5%,用于水飞蓟种籽除杂工序产生的粉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提取车间丙酮提取线中,各丙酮储罐呼吸废气经2级双筒尾气回收罐冷凝(以下简称1#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己烷各储罐呼吸废气经2级双筒尾气回收罐冷凝(以下简称2#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除残抽真空废气(正己烷)经3级双筒冷却(以下简称3#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 提取车间乙酸乙酯提取线中,各乙酸乙酯储罐呼吸废气经2级双筒尾气回收罐冷凝(以下简称4#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己烷各储罐呼吸废气经2级双筒尾气回收罐冷凝(以下简称5#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除残抽真空废气(正己烷)经3级双筒冷却(以下简称6#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 水飞蓟宾生产线中各乙醇储罐呼吸废气经2级双筒尾气回收罐冷凝(以下简称7#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除残抽真空废气(乙醇)经2级双筒冷却(以下简称8#冷凝装置)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 以上车间处理后未冷凝下来的尾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3)提取车间设两套布袋除尘装置及15m高排气筒,用于收集水飞蓟宾和水飞蓟素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4)蛋白车间设一套高效多管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90%,用于处理水飞蓟蛋白生产线烘干装置产生的粉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5)精制油车间设置一套冷凝装置,用于脱臭工序产生的废气处理,排气筒高度15m。 (6)生物质锅炉烟气采用旋风+布袋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备用天然气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经13m排气筒排放。 (7)危废贮存设施及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原料筛选及榨油车间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7.6mg/m3,小于1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4kg/h,小于3.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提取车间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97.5mg/m3,小于1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1kg/h,小于10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丙酮未检出,满足《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蛋白车间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6.9mg/m3,小于1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kg/h,小于3.5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7.0mg/m3,小于1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33kg/h,小于10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丙酮未检出,满足《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精制油车间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79.4mg/m3,小于1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9kg/h,小于10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锅炉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最大实测浓度为7.1mg/m3,小于5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实测浓度为22mg/m3,小于300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食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0.989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验收监测期间燃气锅炉排放口颗粒物最大实测浓度为6.3mg/m3,小于2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实测浓度为100mg/m3,小于200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验收监测期间投料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6.7mg/m3,小于30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标准。1号粉磨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6.7mg/m3,小于30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标准。2号粉磨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6.7mg/m3,小于30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标准。危废间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5.79mg/m3,小于100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标准;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9.22×10-5kg/h,小于0.33kg/h,氨最大排放速率为5.32×10-4kg/h,小于4.9kg/h,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最大值为112,小于2000,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设在车间内,安装减震基础,风机安装消声器。定期检测维修设备,防止设备运行异常引起噪声升高。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设在车间内,安装减震基础,风机安装消声器。定期检测维修设备,防止设备运行异常引起噪声升高。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等效声级最大值为62dB(A),夜间等效声级最大值为52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固废包括危险固体废物(废活性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立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并根据固体废物不同特性进行暂存和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如管理不善,随意堆放和处置,会对环境一定污染。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定期清运,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固废包括危险固体废物(废活性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立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并根据固体废物不同特性进行暂存、综合利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定期清运。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辽宁沃德药业有限公司

行业:C27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地区:辽宁省 - 盘锦市 - 盘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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