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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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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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冷板废气排放口(DA004) |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 知》(环大气[2019]56 号)中要求的重点区域限值要求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低于执行标准中的限值要求。 | 达标 |
2 | 焊接废气排放口1(DA01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监测结果小于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3 | 焊接废气排放口2(DA01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与环评要求一致。 | 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4 | 焊接废气排放口3(DA01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与环评阶段要求一致。 | 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5 | 焊接废气排放口4(DA014)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与环评阶段要求一致。 | 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6 | 碳氢清洗废气排放口(DA019)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 | 与环评阶段要求一致。 | 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7 | 除尘机废气排放口(DA02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新增排口,将原环评阶段无组织废气转化为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 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8 | 热水锅炉废气排放口2(DA021)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61/1226-2018) | 与环评阶段要求一致。 | 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9 | 电泳线废气排放口(DA022)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 知》(环大气[2019]56 号)中要求的重点区域限值要求 | 较环评阶段,将将喷塑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引入RTO装置处理。 | 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10 | 脱脂废气排放口(DA023)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 | 新增排口,将原环评阶段无组织废气转化为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 与环评阶段要求一致。 | 达标 |
11 | 陶化废气排放口(DA024)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新增排口,将原环评阶段无组织废气转化为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 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12 | 涂胶烘干废气排放口1(DA025)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 | 与环评阶段要求一致 | 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13 | 涂胶烘干废气排放口2(DA026)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 | 与环评阶段要求一致 | 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14 | 涂胶烘干废气排放口3(DA027)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 | 与环评阶段要求一致 | 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15 | 涂胶烘干废气排放口4(DA028)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 | 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与环评阶段要求一致。 | 达标 |
16 | 涂胶烘干废气排放口5(DA029)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 | 与环评阶段要求一致。 | 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17 | 涂胶烘干废气排放口6(DA030)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 | 与环评阶段要求一致。 | 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18 | 喷塑粉尘废气排放口(DA031)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 | 与环评阶段要求一致。 | 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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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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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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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危险废弃物管理。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槽渣电泳漆渣、废漆桶、废机油桶、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废钎焊剂废液压油、废气处理设置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废活性氧化铝和废活性炭、废碳氢清洗剂、哑光工序废酸液和槽液、废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已经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弃物管理。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槽渣电泳漆渣、废漆桶、废机油桶、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废钎焊剂废液压油、废气处理设置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废活性氧化铝和废活性炭、废碳氢清洗剂、哑光工序废酸液和槽液、废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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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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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 号) 文件的精神,本次风险评价拟通过分析拟建项目中主要物料的危险性和毒性,并识别 主要危险单元,分析风险事故原因及环境影响,从而提出防治措施,达到降低风险性、 降低危害程度、保护环境之目的。 | 本项目设计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废机油等,企业已针对本项目编制了《西安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完成备案(附件4),备案编号:GXHB-2024-034-L(2024年5月8日)。项目在厂区内已配备了必要的应急物资及设施。本项目采用区域防渗,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具体防渗措施为: 危废间:混凝土硬化+围堰+环氧树脂;生产车间:混凝土硬化+环氧树脂;办公区、生活区、成品暂存区、原料暂存区等:混凝土防渗。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