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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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园区废水处理系统 | 生产废水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研磨废水:采用调节池(加入H2SO4、NaOH调节pH)+反应池(加入CaCl2)+混凝池(加入PAC)+絮凝池(加入PAM絮凝沉淀)+缓冲沉淀池(排出污泥)+氧化沟(也称综合调节池)+中和池(加入H2SO4、NaOH调节pH)+排放池+碳滤塔处理后排放。 含氟废水:采用间歇反应池+调节池+反应池+混凝池+絮凝池+缓冲沉淀池+氧化沟+中和池+排放池+碳滤塔处理后排放。 酸碱废水:采用氧化沟(与其他来水混合)+中和池+排放池处理后排放。 有机废水:采用氧化沟+中和池+排放池+碳滤塔处理后排放。 | 项目企业废水排水口各个监测因子均满足园区综合废水出水水质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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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处理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 | 有机废气采用两套并联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8m排气筒排放;两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的风机风量分别为19000m³/h和25000m³/h,对应的排气筒分别为内径0.8m的18m排气筒(DA009)和内径0.8m的18m排气筒(DA010);两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一用一备,两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分别配置两台风机,两台风机一用一备;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 | 达标 |
2 | 酸性废气处理系统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酸性气体经两套并联的酸性气体洗涤塔处理(其中ICP尾气经等离子体水洗尾气处理器+酸性气体洗涤塔处理)后,由两根25m排气筒排放;两套酸性洗涤塔的风机风量分别为13020m³/h(两台风机一用一备)和33000m³/h(两台风机一用一备),对应的排气筒分别为内径0.8m的25m排气筒(DA007)和内径1.1m的25m排气筒(DA005) | 氮氧化物、硫酸雾、氟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达标 |
3 | 碱性废气处理系统处理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氨气经一套碱性气体洗涤塔处理,由15m排气筒(DA006)排放,碱性气体洗涤塔风机风量为5280m³/h,排气筒内径为0.5m。 | 碱性排气筒(DA006)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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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处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为高自动化程度的精密仪器,声功率较小。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泵类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各类设备均采取低噪音设备,废气处理风机采用基础减震、放置于楼顶等措施。 | 夜间噪声范围在51~54dB(A)之间,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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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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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产生的废耗材、废包材(非危险化学品)、废金属、废衬底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分类暂存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废酸、废碱、废乙醇、废 UV 灯管、废显影液、废研磨液、废抛光液、废去蜡液、废清洗剂、废去胶液、废滴管及离心管、废机油、BOE废液、废双氧水、废IT0蚀刻液、废铬蚀刻液、废正已烷、危险化学品包装桶、试剂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产生的废耗材、废包材(非危险化学品)、废金属、废衬底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分类暂存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废酸、废碱、废乙醇、废 UV 灯管、废显影液、废研磨液、废抛光液、废去蜡液、废清洗剂、废去胶液、废滴管及离心管、废机油、BOE废液、废双氧水、废IT0蚀刻液、废铬蚀刻液、废正已烷、危险化学品包装桶、试剂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将交由渭南德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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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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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特气室设泄漏探测装置,泄漏后启动事故排风系统,事故废气通入楼顶处理装置处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特气室已按要求设置泄漏探测装置;特气室泄漏后启动事故排风系统,事故废气通入楼顶处理装置处理;已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取得备案(备案号为GXHB-2024-049-L)。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