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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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 | 建设地埋化粪池1座 | 正常 | 达标 |
2 | 垃圾渗滤液收集池 | / | 建设垃圾渗滤液收集池1套 | 正常 | 达标 |
3 | 厂区硬化 | / | 厂内进行硬化,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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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烟气处理设施 | GB18485-2014 | 采用“急冷塔+旋风除尘+等离子空纤过滤器+袋式除尘器+脱酸除雾”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1 套)。排气筒 1 根,高 45m, 出口内径 0.30m;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 | 正常 | 达标 |
2 | 除臭设备 | GB18485-2014 | 垃圾存放恶臭气体采用密闭结构,然后喷雾除臭系统对恶 臭气体处理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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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噪声设施 | GB18485-2014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水泵、冷却塔等,对产噪设 备采取安装建筑基础、生产设备均置于厂房内,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经 常进行噪声水平测试,消除隐患,厂界种植绿化隔音带,建立植物屏障。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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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置分区防渗 | 垃圾暂存区、危废暂存间、冷却水池、碱液循环水池等重点防渗区确保防渗系数≤10 -7cm/s;热解气化区、烟气净化区等一 般防渗区,渗透系数≤10 -7cm/s;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 |
2 | 入炉废物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要 求,严禁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等。厂内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炉 渣综合利用。飞灰采用水泥+螯合剂固化稳定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 鉴别标准和方法予以认定,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做好记录台账后,送张家川县龙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专 区单独分区填埋处置。如飞灰固化物和渗滤液处理站污泥不能满足上述要 求,需同其它危险废物一起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 炭、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均由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 质的单位处理。 | ①炉渣为一般工业固废,经炉渣贮存装置暂存后,送张家川县龙山镇生活 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焚烧飞灰应经厂内采用重金属化学螯合工艺对飞灰 进行固化处理,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符合《生活垃圾填 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6.3 条 (1)含水率小于 30%;二恶 英含量小于 3ug/Nm³;(2)按照 HJ/T300 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 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第 6.3 条表 1 规定 的限值的规定后,方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 进行管理和处置;脱硫石膏内含飞灰,应按飞灰处置;危废暂存间、飞灰 固化池已建设完成;③危废暂存间已建设完成;④不可焚烧垃圾能回收应 回收,不能回收的送至张家川县龙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已设置 暂存区域。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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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入炉废物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要 求,严禁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等。厂内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炉 渣综合利用。飞灰采用水泥+螯合剂固化稳定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 鉴别标准和方法予以认定,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做好记录台账后,送张家川县龙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专 区单独分区填埋处置。如飞灰固化物和渗滤液处理站污泥不能满足上述要 求,需同其它危险废物一起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 炭、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均由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 质的单位处理。 | ①炉渣为一般工业固废,经炉渣贮存装置暂存后,送张家川县龙山镇生活 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焚烧飞灰应经厂内采用重金属化学螯合工艺对飞灰 进行固化处理,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符合《生活垃圾填 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6.3 条 (1)含水率小于 30%;二恶 英含量小于 3ug/Nm³;(2)按照 HJ/T300 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 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第 6.3 条表 1 规定 的限值的规定后,方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 进行管理和处置;脱硫石膏内含飞灰,应按飞灰处置;危废暂存间、飞灰 固化池已建设完成;③危废暂存间已建设完成;④不可焚烧垃圾能回收应 回收,不能回收的送至张家川县龙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已设置 暂存区域。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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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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