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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垃圾部分)-川王镇处理站建设项目

甘肃省 - 天水市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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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782环境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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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张家川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垃圾部分)-川王镇处理站建设项目
项目类别:
N水利_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N78公共设施管理业 - N782环境卫生管理
项目地址:
张家川县川王镇阳山村
项目总投资:
567.98 万
项目环保投资:
567.98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天环许张家川发〔2020〕15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0-11-11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440606MA53BD32XE
验收开始日期:
2022-01-12
验收结束日期:
2022-02-16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20102351397337J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417084420_川王镇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417084420_川王镇垃圾项目环保验收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20112xprir
调试开始日期:
2021-08-11
调试结束日期:
2021-09-22
竣工日期:
2021-08-10
营业单位代码:
916205257896343178
营业单位名称:
张家川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18
行业类别代码:
104
行业名称:
城镇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
最终行业代码:
N7820
最终行业名称:
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 建设地埋化粪池1座 正常 达标
2 垃圾渗滤液收集池 / 建设垃圾渗滤液收集池1套 正常 达标
3 厂区硬化 / 厂内进行硬化,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正常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烟气处理设施 GB18485-2014 采用“急冷塔+旋风除尘+等离子空纤过滤器+袋式除尘器+脱酸除雾”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1 套)。排气筒 1 根,高 45m, 出口内径 0.30m;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 正常 达标
2 除臭设备 GB18485-2014 垃圾存放恶臭气体采用密闭结构,然后喷雾除臭系统对恶 臭气体处理 正常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防噪声设施 GB18485-2014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水泵、冷却塔等,对产噪设 备采取安装建筑基础、生产设备均置于厂房内,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经 常进行噪声水平测试,消除隐患,厂界种植绿化隔音带,建立植物屏障。 正常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设置分区防渗 垃圾暂存区、危废暂存间、冷却水池、碱液循环水池等重点防渗区确保防渗系数≤10 -7cm/s;热解气化区、烟气净化区等一 般防渗区,渗透系数≤10 -7cm/s;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2 入炉废物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要 求,严禁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等。厂内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炉 渣综合利用。飞灰采用水泥+螯合剂固化稳定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 鉴别标准和方法予以认定,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做好记录台账后,送张家川县龙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专 区单独分区填埋处置。如飞灰固化物和渗滤液处理站污泥不能满足上述要 求,需同其它危险废物一起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 炭、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均由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 质的单位处理。 ①炉渣为一般工业固废,经炉渣贮存装置暂存后,送张家川县龙山镇生活 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焚烧飞灰应经厂内采用重金属化学螯合工艺对飞灰 进行固化处理,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符合《生活垃圾填 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6.3 条 (1)含水率小于 30%;二恶 英含量小于 3ug/Nm³;(2)按照 HJ/T300 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 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第 6.3 条表 1 规定 的限值的规定后,方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 进行管理和处置;脱硫石膏内含飞灰,应按飞灰处置;危废暂存间、飞灰 固化池已建设完成;③危废暂存间已建设完成;④不可焚烧垃圾能回收应 回收,不能回收的送至张家川县龙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已设置 暂存区域。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入炉废物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要 求,严禁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等。厂内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炉 渣综合利用。飞灰采用水泥+螯合剂固化稳定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 鉴别标准和方法予以认定,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做好记录台账后,送张家川县龙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专 区单独分区填埋处置。如飞灰固化物和渗滤液处理站污泥不能满足上述要 求,需同其它危险废物一起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 炭、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均由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 质的单位处理。 ①炉渣为一般工业固废,经炉渣贮存装置暂存后,送张家川县龙山镇生活 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焚烧飞灰应经厂内采用重金属化学螯合工艺对飞灰 进行固化处理,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符合《生活垃圾填 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6.3 条 (1)含水率小于 30%;二恶 英含量小于 3ug/Nm³;(2)按照 HJ/T300 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 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第 6.3 条表 1 规定 的限值的规定后,方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 进行管理和处置;脱硫石膏内含飞灰,应按飞灰处置;危废暂存间、飞灰 固化池已建设完成;③危废暂存间已建设完成;④不可焚烧垃圾能回收应 回收,不能回收的送至张家川县龙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已设置 暂存区域。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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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业:N782环境卫生管理
地区:甘肃省 - 天水市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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