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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垃圾部分)-恭门镇

甘肃省 - 天水市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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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782环境卫生管理
毛红斌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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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张家川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垃圾部分)-恭门镇
项目类别:
N水利_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N78公共设施管理业 - N782环境卫生管理
项目地址:
恭门镇毛磨村
项目总投资:
940.55 万
项目环保投资:
230.65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天环许张家川发〔2020〕16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0-11-11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440606MA53BD32XE
验收开始日期:
2022-01-14
验收结束日期:
2022-02-18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20102351397337J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418033033_恭门镇环保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418033033_恭门镇垃圾项目环保验收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201140rGZS
调试开始日期:
2021-08-06
调试结束日期:
2021-09-30
竣工日期:
2021-08-05
营业单位代码:
916205257896343178
营业单位名称:
张家川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18
行业类别代码:
104
行业名称:
城镇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
最终行业代码:
N7820
最终行业名称:
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 GB18485-2014 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项目绿化,不外排。②项目建设 16m 3事故水池,用于收集事故排水及消防废水,确保满足事故状态下事故废 水、消防废水的全收集;③项目急冷塔循环用水要经逆流冷却水池循环利 用;④危废暂存间、渗滤液收集池、事故水池、炉渣堆场、垃圾池、进料 间及主要区域已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正常运行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封闭车间,全套烟气净化设备 GB18485-2014 ①焚烧炉烟气采用“急冷冷却+旋风除尘+等离子空纤过滤器+布袋除尘器器 +脱酸除雾塔”1 套处理,处理后不得低于 45 米排气筒排放;②垃圾池、渗 滤液收集池及泵房采用密闭结构,位于厂房内,非正常工况烟气处理设备 连接;③建设全封闭厂房,有效防止粉尘污染。 正常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设备机房,防噪音减震平台 GB12348-2008 强噪音设备均布置于设备间,减震安装,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 消音、降噪措施;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 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正常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场区防渗 垃圾暂存区、危废暂存间、冷却水池、碱液循环水池等重点防渗区确保防渗系数,热解气 化区、烟气净化区等一般防渗区,混凝土硬化;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2 入炉废物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要 求,严禁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等。厂内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炉 渣综合利用。飞灰采用水泥+螯合剂固化稳定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 鉴别标准和方法予以认定,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做好记录台账后,送张家川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单独 分区填埋处置。如飞灰固化物和渗滤液处理站污泥不能满足上述要求,需 同其它危险废物一起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 布袋等危险废物均由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 位处理 ①炉渣为一般工业固废,经炉渣贮存装置暂存后,送张家川县生活垃圾填 埋场填埋处理;焚烧飞灰应经厂内采用重金属化学螯合工艺对飞灰进行固 化处理,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 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6.3 条(1)含水率小于 30%;二恶英含量 小于 3ug/Nm³;(2)按照 HJ/T300 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生 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第 6.3 条表 1 规定的限值 的规定后,方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 理和处置;脱硫石膏内含飞灰,应按飞灰处置;危废暂存间、飞灰固化池 已建设完成;③危废暂存间已建设完成;④不可焚烧垃圾能回收应回收, 不能回收的送至张家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已设置暂存区域。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入炉废物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要 求,严禁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等。厂内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炉 渣综合利用。飞灰采用水泥+螯合剂固化稳定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 鉴别标准和方法予以认定,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做好记录台账后,送张家川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单独 分区填埋处置。如飞灰固化物和渗滤液处理站污泥不能满足上述要求,需 同其它危险废物一起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 布袋等危险废物均由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 位处理 ①炉渣为一般工业固废,经炉渣贮存装置暂存后,送张家川县生活垃圾填 埋场填埋处理;焚烧飞灰应经厂内采用重金属化学螯合工艺对飞灰进行固 化处理,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 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6.3 条(1)含水率小于 30%;二恶英含量 小于 3ug/Nm³;(2)按照 HJ/T300 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生 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第 6.3 条表 1 规定的限值 的规定后,方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 理和处置;脱硫石膏内含飞灰,应按飞灰处置;危废暂存间、飞灰固化池 已建设完成;③危废暂存间已建设完成;④不可焚烧垃圾能回收应回收, 不能回收的送至张家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已设置暂存区域。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站内绿化 站内绿化面积 273m2,种植三叶草、冬青等当地植物绿化。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设废水事故处理池 事故废水经事故水池收集后,分批回喷入炉燃烧处理。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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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业:N782环境卫生管理
地区:甘肃省 - 天水市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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