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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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渗滤液收集坑 | / | 建设渗滤液收集坑1座 | 正常 | 达标 |
2 | 冷却废水池、碱液废水池 | / | 建设冷却水池(1 座,容积 25.5m 3), 循环水池(1 座,容积 25.5m 3) | 正常 | 达标 |
3 | 生活污水化粪池 | / | 建设生活污水化粪池(1 座) | 正常 | 达标 |
4 | 其它废水池 | / | 建设事故废水收集池1座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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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热解气化炉烟气设备 | GB18485-2014 | 急冷塔+旋风除尘器+等离子空纤过滤器+布袋除 尘器+脱酸除雾器;45m 排气筒(Φ=0.30m) | 正常 | 达标 |
2 | 垃圾暂存间 | GB14554-93 | 建设垃圾暂存间1座,恶臭密闭负压设计,雾化喷淋设备。 | 正常 | 达标 |
3 | 飞灰固化间 | GB18485-2014 | 建设飞灰单独处理密闭房1间。 | 正常 | 达标 |
4 | 灰渣暂存间 | / | 建设灰渣暂存间1间,储存达到处理量后定期处理。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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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软性 连接、建厂房隔音防噪。 | 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软性 连接、厂房隔声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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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场区防渗 | 垃圾暂存间、渗滤液收集坑、危废暂存间、飞灰 固化间等重点防渗区确保防渗系数≤10 -7cm/s, 等效黏土防渗层≧6m,底板混凝土连续浇注,杜 绝冷缝的形成;焚烧炉间、烟气净化间等一般防 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10 -7cm/s;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 |
2 | 炉渣、可回收拣 出物、不可回收 拣出物 | 炉渣、可回收拣 出物、不可回收 拣出物在一般固废暂存点暂存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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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炉渣、可回收拣 出物、不可回收 拣出物 | 炉渣、可回收拣 出物、不可回收 拣出物在一般固废暂存点暂存 | 已落实 |
2 | 废布袋、废活性 炭、危险废物拣 出物 | 废布袋、废活性 炭、危险废物拣 出物专用容器、危险废物暂存间 | 已落实 |
3 | 入炉废物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要 求,严禁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等。厂内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炉 渣综合利用。飞灰采用水泥+螯合剂固化稳定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 鉴别标准和方法予以认定,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做好记录台账后,送张家川县马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专 区单独分区填埋处置。如飞灰固化物和渗滤液处理站污泥不能满足上述要 求,需同其它危险废物一起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 炭、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均由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 质的单位处理。 | ①炉渣为一般工业固废,经炉渣贮存装置暂存后,送张家川县马关镇生活 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焚烧飞灰应经厂内采用重金属化学螯合工艺对飞灰 进行固化处理,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符合《生活垃圾填 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6.3 条 (1)含水率小于 30%;二恶 英含量小于 3ug/Nm³;(2)按照 HJ/T300 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 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第 6.3 条表 1 规定 的限值的规定后,方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 进行管理和处置;脱硫石膏内含飞灰,应按飞灰处置;危废暂存间、飞灰 固化池已建设完成;③危废暂存间已建设完成;④不可焚烧垃圾能回收应 回收,不能回收的送至张家川县马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已设置 暂存区域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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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烟气采用“急冷冷却+双联旋风除尘+等离子空纤过滤器+ 布袋除尘+脱酸除雾”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经 1 座 45 米高的塔架烟囱排放, 污染物排放须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应 的标准限值要求;建设焚烧炉烟气在线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设立电 子公示牌,公布监测数据。飞灰固化间粉尘设置单独密闭房间处置,废气 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的要求。 垃圾卸料大厅及垃圾暂存间为密闭状态, 渗滤液处理站各构筑物采取加盖 封闭,恶臭气体经排风机引入焚烧炉内燃烧;垃圾储运系统和渗滤液处理 系统散逸的恶臭气体经排风机引入焚烧炉内燃烧;臭气等经雾化喷淋除臭 设备处理后经排放,排放浓度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的标准要求。 | ①焚烧炉烟气采用“急冷冷却+旋风除尘+等离子空纤过滤器+布布袋除尘器 器+脱酸除雾塔”1 套处理,处理后不得低于 45 米排气筒排放;②垃圾池、 渗滤液收集池及泵房采用密闭结构,位于厂房内,非正常工况烟气处理设 备连接;③建设全封闭厂房,有效防止粉尘污染。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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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柴油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和二噁英事故排 放。项目区设 16m 3事故应急池和罐区围堰,确保泄漏事故发生收集事故排 污、消防水;为防止二噁英事故排放,在焚烧过程中应对垃圾进行充分的 翻动和混合,确保燃烧均匀充分;要控制炉膛内烟气在 850℃以上的条件下, 滞留时间必须大于 2 秒,保证二噁英的完全分解;要缩短烟气在 250-500℃ 温度区的停留时间,减少二噁英类物质的重新生成;在生活垃圾处理站中 应设置先进、可靠的自动控制系统,使垃圾焚烧和烟气净化处理工艺稳定 运行。要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 16m 3事故应急池和罐区围堰已建设完成,垃圾焚烧炉及二燃室安装有温度检 测仪,可根据屏显温度进行控制,柴油已配套设置。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