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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第二阶段)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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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郭陆坚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寇光武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第二阶段)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项目地址:
江阴工业集中区港前路口岸服务中心大楼2楼
项目总投资:
18654 万
项目环保投资:
827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榕环评〔2021〕12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1-09-14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50104583131394Y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3-19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4-16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50000MA346J5X2D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417073150_验收意见及验收组名单.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417073150_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第二阶段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whchem.com/cmscontent/1460.html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3-10-09
营业单位代码:
91350181MA2YRCD122
营业单位名称:
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44
行业名称: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最终行业代码:
C261
最终行业名称: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 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及表3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江阴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中的最严格浓度限值 建设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180m3/h,采用“混凝沉淀+A/O池+二沉池”工艺处理污水 项目处理设施出口和总排口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及表3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江阴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中的最严格浓度限值。 达标
2 离心母液处理系统(一期工程) 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 建设离心母液处理系统(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170m3/h,采用“调节池+厌氧/好养(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辅流沉淀池+多介质过滤+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PVC项目一期工程的离心母液、装置地面冲洗水与初期雨水 离心母液处理系统出口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可回用于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 达标
3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 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1直接排放限值、《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直接排放限值和表3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中的最严格浓度限值 建设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210m3/h,包括芬顿单元,难生化废水处理单元,废水深处理单元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总排口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1直接排放限值、《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直接排放限值和表3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中的最严格浓度限值,可依托园区已建管网排海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苯胺焦油焚烧炉烟气治理措施 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排放浓度限值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最严值,烟气中的CO、汞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执行GB18484-2020表3限值,烟气中的二噁英、氯气、苯、硝基苯类、苯胺类等特征污染物执行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去除率执行GB31571-2015表6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参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允许排放浓度,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建设一套苯胺焦油焚烧炉,处理规模为“750kg/h苯胺焦油”,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干式喷射(活性炭)+布袋除尘+SCR”工艺处理,净化尾气与能量回收装置共用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 苯胺焦油焚烧炉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排放浓度限值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最严值,烟气中的CO、汞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GB18484-2020表3限值,烟气中的二噁英、氯气、苯、硝基苯类、苯胺类等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达标
2 TDI储运废气治理措施 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允许排放浓度 建设一套TDI储运废气治理措施,采用水洗塔处理TDI储罐废气和TDI产品灌装废气、TDI装车废气、邻甲苯二胺装车废气,净化尾气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 TDI储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达标
3 甲苯储罐废气治理措施 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允许排放浓度,甲苯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 建设一套甲苯储罐废气治理措施,采用油气回收装置(吸附+脱附回收)进行回收处理,吸附床一备一用,净化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甲苯储罐呼吸气中甲苯的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达标
4 PVC包装厂房废气治理措施(配套一期40万吨PVC/年) 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PVC包装厂房废气包括PVC包装机除尘废气和PVC成品料仓除尘废气,分别配套建设除尘设施,采用布袋除尘处理粉尘废气,净化尾气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和50米高排气筒排放 PVC包装机除尘废气和PVC成品料仓除尘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达标
5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高浓度废气治理措施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建设一套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高浓度废气治理措施,采用碱喷淋+水喷淋+RTO+碱喷淋处理高浓度废气,净化尾气通过1根30m排气筒排放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高浓度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硫化氢、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加强机械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机械振动及噪声;加强设备使用管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工作时间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加强机械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机械振动及噪声;加强设备使用管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工作时间 厂界昼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在58dB(A)~63dB(A)之间,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在47dB(A)~54dB(A)之间,监测点位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对各防控区、事故废水收集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防渗处理,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当发生泄漏事故时,应加密监测 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对各防控区、事故废水收集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防渗处理,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能量回收装置/苯胺焦油焚烧炉的装置区、按一般污染防渗区建设;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能量回收装置/苯胺焦油焚烧炉的仓库区、污水收集管沟、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离心母液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按照重点污染防渗区建设。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了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
2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并按照固体废物性质对其进行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及处置。加强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场所,并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扬尘措施。本项目能量回收装置目前仅接收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各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且能量回收装置产生的焚烧残渣和飞灰,污水处理系统及其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转移、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并按照固体废物性质对其进行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及处置。加强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一般固废暂存依托现有已建的一般固废临时储存场,面积110m2,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已建的规范化危险废物临时储存间2座,面积分别为450m2与160m2,总面积610m2,并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扬尘措施。本项目能量回收装置、苯胺焦油焚烧炉已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目前按环评要求接收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和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各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且能量回收装置、苯胺焦油焚烧炉产生的的焚烧残渣和飞灰,污水处理系统及其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转移、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并按照固体废物性质对其进行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及处置。加强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场所,并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扬尘措施。本项目能量回收装置目前仅接收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各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且能量回收装置产生的焚烧残渣和飞灰,污水处理系统及其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转移、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并按照固体废物性质对其进行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及处置。加强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一般固废暂存依托现有已建的一般固废临时储存场,面积110m2,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已建的规范化危险废物临时储存间2座,面积分别为450m2与160m2,总面积610m2,并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扬尘措施。本项目能量回收装置、苯胺焦油焚烧炉已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目前按环评要求接收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和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各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且能量回收装置、苯胺焦油焚烧炉产生的的焚烧残渣和飞灰,污水处理系统及其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转移、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设立相应环境管理和检测机构,配套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并与地方政府及园区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设立相应环境管理和检测机构,配套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50181-2022-058-H),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并与地方政府及园区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企业在2022年11月28日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完成了万华MDI厂区光气泄漏应急疏散演练,江阴镇人民政府、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应急管理局、江阴派出所、江阴海防派出所、江阴镇卫生院、庄西林村庄以及园区企业等共同参与了此次应急演练。2023年1月18日和8月24日进行了MDI装置光气泄漏应急演练;2023年4月13日和5月12日进行了污水处理系统甲醇泄漏应急演练和硫酸泄漏应急演练。 已落实

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

行业: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地区: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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