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污水治理设施 | 废水纳管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根据《2000t/a电积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氨氮、总氮纳管标准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 工艺为:调节池1#、2#+多介质过滤器+离子交换柱+调节池5#、4#+除磷+压滤+树脂吸附+沉淀池+pH回调+外排池 | 废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其中铅的监测结果满足环评要求的0.44mg/L管控要求。氨氮、总氮纳管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废气治理设施 | 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和SO2排放限值参照执行GB16297-1996中表2限值;对于标准中未涉及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 | ①球磨废气:主要为原料打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喷淋+水喷淋收处理后排放。②浸出废气:主要为浸出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及SO2,采用两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放。③萃取废气:主要为萃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其中有组织废气采用碱喷淋+水喷淋+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排放,无组织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处理后排放。④干燥废气:主要为干燥工序产生的粉尘、镍及其化合物,经水喷淋处理后排放。⑤污水站废气:主要为硫酸雾,采用两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放。⑥盐酸储罐呼吸废气:采用碱喷淋处理后排放。 | 各排气筒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二氧化硫、镍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和SO2排放限值满足GB16297-1996中表2限值;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1)选用低噪声设备(2)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较大型机泵类设备还应加装防振垫片,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 | 厂界四周检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63dB,夜间噪声最大值51dB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1、源头控制。2、分区设防。 | 已落实1、源头控制。2、分区设防。 | |
2 | 依托现有工程。现有厂区建有 1498m2 的危废仓库 1 座。 | 与环评一致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依托现有工程。现有厂区建有 1498m2 的危废仓库 1 座。 | 与环评一致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已修订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备案号“330604-2023-044-M”。企业每年开展应急演练,最近一次演练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已设置事故应急池935m3一个及初期雨水池。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