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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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切粒冷却水、注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送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 监测日: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为7.1~7.5、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值为105mg/L、氨氮最大浓度值为1.90mg/L、总氮最大浓度值为4.74mg/L、总磷最大浓度值为1.14mg/L、悬浮物最大浓度值为30mg/L。雨水排放口pH值为7.0~7.3、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值为38mg/L、氨氮最大浓度值为0.815、总氮最大浓度值为2.15mg/L、总磷最大浓度值为0.05mg/L、悬浮物最大浓度值为15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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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器、一级过滤器+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 2F投料粉尘、配料粉尘经风管收集后送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1F投料粉尘、挤出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一级过滤器+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进行扩散;切粒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车间内排放。 | 监测日:1F投料、挤出、注塑废气出口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16;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40×10-2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5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26×10-2kg/h;氨最大排放浓度为3.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86kg/h;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量为0.09kg/t。2F投配料废气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66×10-2kg/h。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4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304μg/m3,氨最大浓度为0.23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2,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5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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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本项目优化了厂区布局,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监测日:昼间厂界四侧噪声监测范围为55~58dB(A),夜间厂界四周噪声监测范围为45~48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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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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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包装袋、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委托一般固废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沾油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拟委托有相应危废的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厂区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单位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与记录,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废包装袋、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绍兴连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曹娥分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沾油废抹布手套委托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清运处置。 本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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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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