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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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合车间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间接排放标准 | (1)硫酸体系P507萃取废水(萃余液) 硫酸体系P507萃取废水(萃余液)包括1#萃取车间钴精矿P507萃取钴后的萃余液和2#萃取车间钴中间品硫酸体系P507萃取钴后的萃余液。对硫酸体系P507萃取废水先采取除油、树脂除镍处理,使一类污染物浓度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生产车间或设施废水排放口”要求后,再经碱化、MVR蒸发浓缩回收15%氨水、冷凝水,脱氨浆体压滤后得到石膏副产品,废水回用于浸出车间浸矿浆化使用。 (2)盐酸体系P507萃取废水(萃余液) 盐酸体系P507萃取废水(萃余液)为2#萃取车间钴中间品盐酸体系P507萃取钴后的萃余液。对盐酸体系P507萃取废水采取除油、树脂除镍处理,使一类污染物浓度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生产车间或设施废水排放口”要求后,与预处理后的C272萃取废水合并再处理。 (3)C272萃取废水(萃余液) C272萃取废水(萃余液)为6#萃取车间C272萃取锰后的萃余液。对C272萃取废水采取除油、碳酸氢铵沉锰处理,使一类污染物浓度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生产车间或设施废水排放口”要求后,与预处理后的盐酸体系P507萃取废水合并在处理。 (4)盐酸体系P507萃取废水和C272萃取废水 分别经预处理一类污染物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生产车间或设施废水排放口”要求的盐酸体系P507萃取废水和C272萃取废水混合,混合废水再经MVR蒸发浓缩回收回收氯化铵,回收氯化铵后的冷凝水部分回用于系统配酸,部分外排。 (5)镍中间品镍皂废水、硫酸镁液 镍中间品镍皂废水包括5#萃取车间镍中间品萃取剂用氨水、硫酸镍母液皂化后的废水和C272萃取的硫酸镁液。先采用除油、树脂除镍处理,使一类污染物浓度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生产车间或设施废水排放口”要求后,再经碱化、MVR蒸发浓缩回收15%氨水、冷凝水,脱氨浆体压滤后得到石膏副产品,尾水回用于浸出车间。 (6)酸碱废水 二期工程采用离子交换设施制备除盐水,除盐水制备酸碱废水属高盐份酸碱废水,水质简单,CODcr和SS浓度分别为15mg/L和20mg/L,酸碱废水排入综合车间处理达到《铜、镍、 | 已委托第三方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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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钴电积车间-钴电积废气◎22#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 | 集气罩+二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2 | 1#钴电积车间-钴电积废气◎23#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 | 集气罩+二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3 | 萃取车间5#-电池废料萃取废气◎26#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集气罩+一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4 | 萃取车间3#-电池废料萃取废气◎27#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集气罩+一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5 | 浸出车间2#废气◎30#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 | 集气罩+一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6 | 萃取车间4#-电池废料萃废气◎31#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集气罩+一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7 | 2#盐酸储罐废气◎3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集气罩+二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8 | 1#盐酸储罐废气◎1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集气罩+二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9 | 成品车间2#-1#废气◎34#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 | 集气罩+一级水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10 | 成品车间2#-2#废气◎35#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 | 集气罩+旋风除尘+一级水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11 | 浸出车间3#-1#电池废料浸出、净化废气◎36#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集气罩+一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12 | 浸出车间3#-2#电池废料浸出、净化废气◎37#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集气罩+一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13 | 综合回收车间2#-盐酸体系P507萃余液和C272萃余液处理废气◎38#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集气罩+一级硫酸吸收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14 | 综合回收车间2#-1#硫酸体系P507萃余液综合回收废气◎39#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集气罩+一级硫酸吸收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15 | 综合回收车间2#-2#硫酸体系P507萃余液综合回收废气◎40#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集气罩+一级硫酸吸收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16 | 质检中心-质检废气◎41#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集气罩+一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17 | 质检中心-2#质检废气◎42#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集气罩+一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18 | 原料库3#-镍中间品浸出废气◎43#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 | 集气罩+一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19 | 综合回收车间3#-电池废料萃余液蒸发结晶废气◎44#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集气罩+一级水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20 | 钴电积车间-2#钴电积废气◎46#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 | 集气罩+二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21 | 浸出车间3#南面-化验废气◎48#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集气罩+一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22 | 浸出车间3#北面-2#电池废料浸出废气◎32#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集气罩+二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23 | 萃取车间6#-1#电池废料萃取废气◎49#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集气罩+一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24 | 萃取车间6#-2#电池废料萃取废气◎50#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集气罩+一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25 | 浸出车间1#-钴中间品浸出废气◎45#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集气罩+二级碱液喷淋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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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严格控制库区车辆运行速度和禁止鸣笛,并对产噪设施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通过严格控制库区车辆运行速度和禁止鸣笛,并对产噪设施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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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须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清洁的原辅材料,各类管网尽量采用“可视化”设计,各类罐、槽等装置尽量架空布设,以减少泄漏而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重点防渗区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各湿法车间(含废水处理工段)、初期雨水收集池、储罐区、事故池等,采用水泥硬化,并贴耐酸瓷砖或涂覆环氧树脂、沥青防腐、防渗层;在槽、罐区、泵区四周设置围堰,防止事故泄漏的液体外溢和渗漏;对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地下式收集池、沉淀池,采取环氧树脂或防渗膜进行防腐、防渗。一般防渗区有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第II 类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机修车间、包装车间等,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 加强对周边区域地下水的监控和管理,在东厂区北部和南部设置三个地下水监控井,监测因子为pH、NH3-N、COD、石油类、Cu、Zn、Pb、As、Cd、Hg、Ni、Co、Mn等,一旦发现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因子指标超标,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 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清洁的原辅材料,各类管网尽量“可视化”,各类罐、槽等装置尽量架空布设,以减少泄漏而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重点防渗区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各湿法车间(含废水处理工段)、初期雨水收集池、储罐区、事故池等,采用水泥硬化,并贴耐酸瓷砖或涂覆环氧树脂、沥青防腐、防渗层;在槽、罐区、泵区四周设置围堰,防止事故泄漏的液体外溢和渗漏;对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地下式收集池、沉淀池,采取环氧树脂或防渗膜进行防腐、防渗。一般防渗区有氯化铵库、石膏库、石灰乳制备车间、成品仓库、机修车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等,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 加强对周边区域地下水的监控和管理,在东厂区北部和南部设置两个地下水监控井,监测因子为 pH、NH3-N、COD、石油类、Cu、Zn、Pb、As、Cd、Hg、Ni、Co、Mn 等,一旦发现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因子指标超标,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 |
2 | 废包装袋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浸出渣、铁铝渣、碳酸锰渣、镁渣、滤渣、碳渣、石灰渣外售或外委制砖或外委水泥厂作掺和料;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交江西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废水处理泥渣委外处理处置;硫化锌渣、硫化铜渣、相间污物、废油渣(乳化液)、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树脂为危险废物,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再利用或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由于废水处理工艺的变化,没有石膏渣产生;因硫磺制酸车间暂未建设,因此滤渣不产生;三元前驱体未建设,同时盐酸体系萃取锰和电池废料萃取锰采用循环萃取,因此萃余液中无锰离子,故为无碳酸锰渣产生。其它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硫化除镍变更为树脂除镍,硫化镍渣不产生;硫化铜渣返至浸出工序,因此无硫化铜渣产生;三元前驱体未建设,因为无废触媒产生。其它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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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包装袋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浸出渣、铁铝渣、碳酸锰渣、镁渣、滤渣、碳渣、石灰渣外售或外委制砖或外委水泥厂作掺和料;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交江西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废水处理泥渣委外处理处置;硫化锌渣、硫化铜渣、相间污物、废油渣(乳化液)、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树脂为危险废物,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再利用或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由于废水处理工艺的变化,没有石膏渣产生;因硫磺制酸车间暂未建设,因此滤渣不产生;三元前驱体未建设,同时盐酸体系萃取锰和电池废料萃取锰采用循环萃取,因此萃余液中无锰离子,故为无碳酸锰渣产生。其它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硫化除镍变更为树脂除镍,硫化镍渣不产生;硫化铜渣返至浸出工序,因此无硫化铜渣产生;三元前驱体未建设,因为无废触媒产生。其它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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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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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程控制、提高建筑等级和设备可靠性、劳动保护、原料和中间品的贮存及运输、事故应急等措施,降低项目环境风险。如以下具体防范措施: 加强工艺管理、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厂区进行合理布局,危险化学品贮存区贮存的物品应按性质(如酸、碱、固体、液体等)分别贮放,并设置标志;氨水储存区设置安全报警和降温冷却水装置,通过与喷淋系统阀门连锁进行保护;液体二氧化硫、氨水储罐区设连锁保护装置和事故连锁紧急停车系统,氨水储罐进出口管线设置双切断阀。 所有压力容器的设计均应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配有安全阀、爆破片、紧急放空阀、紧急切断装置等超压保护装置,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对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场所,设置机械通风设施进行通风换气。 在1~5#浸出车间的硫酸高位槽区域各设容积为 8m 3围堰;分别在 1#、2#萃取车间各设2个2m 3场面水收集池和1个30m 3的备用槽,在 6#萃取车间、2#综合回收车间和铜电积车间各设1个1m 3场面水收集池,在 1#综合回收车间设2个1m 3场面水收集池,在1#综合回收车间、脱油除重废水预处理车间、盐酸库、一期氨水库、石灰消化槽、液碱库及液硫、硫酸、双氧水储罐区分别设置有效容积为900m 3、450m 3、150m 3、1600m 3、30m 3、850m 3、1500m 3、3000m 3、50m 3的围堰。 在厂区东区和西区地势低洼处分别设置1个1500m3和1个12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兼作消防废水收集池)。在东区、西区分别有效容积为500m3、300m3的应急事故池,应急事故池有效容积须低于地面建造,便于事故废水自流入应急事故池,并做好防腐防渗处理。 | 制定了《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8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 年8月19日在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60721-2022-027-L。车间和罐区设置了围堰、收集池、备用槽等,已在厂区(东区)低洼处设置1个地埋式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1500m 3兼作消防废水收集池)和1个地埋式应急事故池(容积800m 3)。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