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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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已建1套“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鹤山市龙口三连预处理站进行处理。 | 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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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合、搅拌、稀释、分装、投料废气治理设施 | 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VOCs、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要求。 | 已建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 颗粒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VOCs、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要求,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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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振、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 | 已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削减噪声排放源强。 | 四周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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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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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 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交由回收处置单位进行回收。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气产生的活性炭和废化学品原料包装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交由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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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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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须按《报告表》要求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环境事故应急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 已按要求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环境事故应急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2023年09月26日,取得江门市生态环保局鹤山分局核发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440784-2023-0063-M。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