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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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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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喷淋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 印刷、烧结及清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TVOCs表征)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较严值。项目印刷、烧结及清洁工序产生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排气筒高度为25m)及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 工艺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总VCOs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第Ⅱ时段标准的严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总VOCs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厂区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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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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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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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次品以及员工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蘸有油墨的废抹布、化工原料废包装物、废浆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次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卖回收商。各类危险废物必须交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的处理 |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次品(废钢铁边角料)、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蘸有油墨的废抹布、化工原料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浆料、废过滤棉)。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蘸有油墨的废抹布、化工原料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浆料、废过滤棉等,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放置场所,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化缓存危废,贮存至一定量后交由广东省汇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次品(废钢铁边角料)收集后交由佛山市宝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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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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