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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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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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DB37/2801.6-2018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两天三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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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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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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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要求,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标识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危险废物的转运和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须按时申报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危险废物前,按照规定申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转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置。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物为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由威海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转运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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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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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