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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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生活废水须经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纳入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纳管(其中氨氮、总磷(TP)采用《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总氮采用《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表1中B级限值)。 | 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纳入周边道路市政雨水管网,采用缓冲式自流排水模式,就近排入内河;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施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纳入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纳入周边道路市政雨水管网,采用缓冲式自流排水模式,就近排入内河;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施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纳入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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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处理设施 | 2.项目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主要为印刷工序),应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生产废气须经高效集气、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位置、高度应符合《报告表》要求及相关规定。 印刷废气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限值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臭气浓度标准;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附录A标准。 | 企业已对印刷工序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排放。企业现有项目胶印、转轮印刷、数码打印废气处理设施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85%,扩建项目柔印废气处理设施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83.8%,均能达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激光切割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企业厂界无组织所检点位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企业已对印刷工序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排放。企业现有项目胶印、转轮印刷、数码打印废气处理设施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85%,扩建项目柔印废气处理设施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83.8%,均能达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激光切割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企业厂界无组织所检点位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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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防治措施 | 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3.合理布局生产车间,生产活动井条有序,对生产实施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023年8月15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龙港市旭龙印刷厂厂界所检点位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3.合理布局生产车间,生产活动井条有序,对生产实施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023年8月15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龙港市旭龙印刷厂厂界所检点位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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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危险废物仓库和废水处理设施列入重点防渗区,其他生产区域列入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做好相应防渗处理。 | 危废仓库和危化品仓库设置化学品托盘上,阻隔了污染途径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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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类固废须妥善处置或利用。一般生产固废经妥善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设置符合规范的临时暂存场所,并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转移活动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实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修正)》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年)相关规定。 | 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次品和废印版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抹布、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温州市耀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转移处置,废活性炭、废油墨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碳粉盒因目前产量较少,暂未产生、暂未委托资质单位转移处置。龙港市小包装工业园区北侧已建有危废暂存场所,面积约180m2,龙港市旭龙印刷厂危废暂存园区危废间,危废场所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门口已有危废、周知卡标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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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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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UV油墨、环保洗车水、润版液、机油和危险废物仓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安装,必须满足危化品暂存的相关规定。 2、UV油墨、环保洗车水、润版液、机油和危险废物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其他物品共存。 3、单独设置UV油墨、环保洗车水、润版液、机油和危险废物仓库,应设置耐腐蚀地坪、围堰、集水沟,末端设置相应最大厂区贮存量或作业量的事故应急池,以便收集发生泄漏事故时所产生的物料。UV油墨、环保洗车水、润版液、机油和危险废物库内应有消防器材,厂区内应设有相应的应急物资。 4、加强UV油墨、环保洗车水、润版液、机油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工艺操作的安全管理,确保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5、当出现应急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 6、建议企业按照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危化品根据环评要求设立,设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负责车间设备维护、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编制相关突发应急响应程序。定期组织进行环保、消费应急演练 | 已落实 |